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中,农产品相关调整主要涉及进口暂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核心是部分农产品进口税率下调,关税配额管理延续且部分化肥配额税率优惠。

一、进口暂定税率调整(农产品相关)
涵盖动植物及其制品、农产品原料等类别,部分商品税率大幅下调,部分降至零税率。
动植物及制品:改良种用鲸、海豚等(0%)、受精鱼卵(0%)、种用甜玉米(0%)、种用芫荽(0%)、种用牛蒡(0%)等种用农产品税率为0;鲜冷/冻大西洋鲑鱼、冻带鱼等水产品税率降至5%-7%;乳清及改性乳清(2%)、各类乳酪(8%)、乳铁蛋白(5%)等乳制品税率下调。
坚果及植物原料:未去壳/去壳腰果、阿月浑子果等坚果税率降至5%-12%;亚麻子、非种用葵花子(9%)、碧根果(7%)等植物原料税率下调。
其他相关:填充用羽毛羽绒(2%)、海草及藻类(2%)、提炼植物油所得残渣(0%)等农产品加工相关原料税率优惠。
二、关税配额税率调整
继续对8类农产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保持不变,部分化肥配额享暂定税率。
核心农产品: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等,配额内税率多为1%-15%,其中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的主要税目配额税率为1%。
化肥类: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进口暂定税率。
棉花: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以滑准税形式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计税价格≥14元/千克时按0.28元/千克计征从量税,低于14元/千克时按公式计算从价税率(最高40%)。
三、协定税率与特惠税率(农产品相关)
协定税率:对原产于东盟、新西兰、澳大利亚等34个贸易伙伴的部分农产品,按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降税或维持协定税率,如部分水产品、水果、谷物等享受优惠税率。
特惠税率:43个最不发达国家的100%税目农产品(含关税配额内商品)享受零关税;对孟加拉国、老挝等东盟成员国的部分进口农产品继续实施特惠税率。
四、税目调整(农产品相关)
调整“主要用作香料、药料的植物及其某部分”税目,新增“林下山参”子目(鲜、干、其他),明确野生人参、林下山参的定义及税率(20%),修改“大海子”为“胖大海”。


一、进口暂定税率调整(农产品相关)
涵盖动植物及其制品、农产品原料等类别,部分商品税率大幅下调,部分降至零税率。
动植物及制品:改良种用鲸、海豚等(0%)、受精鱼卵(0%)、种用甜玉米(0%)、种用芫荽(0%)、种用牛蒡(0%)等种用农产品税率为0;鲜冷/冻大西洋鲑鱼、冻带鱼等水产品税率降至5%-7%;乳清及改性乳清(2%)、各类乳酪(8%)、乳铁蛋白(5%)等乳制品税率下调。
坚果及植物原料:未去壳/去壳腰果、阿月浑子果等坚果税率降至5%-12%;亚麻子、非种用葵花子(9%)、碧根果(7%)等植物原料税率下调。
其他相关:填充用羽毛羽绒(2%)、海草及藻类(2%)、提炼植物油所得残渣(0%)等农产品加工相关原料税率优惠。
二、关税配额税率调整
继续对8类农产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保持不变,部分化肥配额享暂定税率。
核心农产品: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等,配额内税率多为1%-15%,其中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的主要税目配额税率为1%。
化肥类: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进口暂定税率。
棉花: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以滑准税形式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计税价格≥14元/千克时按0.28元/千克计征从量税,低于14元/千克时按公式计算从价税率(最高40%)。
三、协定税率与特惠税率(农产品相关)
协定税率:对原产于东盟、新西兰、澳大利亚等34个贸易伙伴的部分农产品,按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降税或维持协定税率,如部分水产品、水果、谷物等享受优惠税率。
特惠税率:43个最不发达国家的100%税目农产品(含关税配额内商品)享受零关税;对孟加拉国、老挝等东盟成员国的部分进口农产品继续实施特惠税率。
四、税目调整(农产品相关)
调整“主要用作香料、药料的植物及其某部分”税目,新增“林下山参”子目(鲜、干、其他),明确野生人参、林下山参的定义及税率(20%),修改“大海子”为“胖大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