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成功查处一起涉嫌制售掺假掺杂“牛肉串”的案件。
根据线索,执法人员对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肉串”开展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牛肉串”中不仅含有牛源性成分,还检出了猪源性成分。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称“为了增加肉串的口感和风味”,在每串“牛肉串”中添加了两块猪肥肉,但其菜单上该菜品名称仍标注为“牛肉串”,未如实标明猪肥肉等其他配料成分。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情形,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肉串类食品因风味独特,在消费市场中广受欢迎,成为不少消费者外出就餐的热门选择。然而,部分商家为降低成本或追求口感,动起“歪心思”,使用猪肉、鸭肉等原料冒充牛肉,在食品标签、菜单标注上隐瞒成分信息,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花“牛肉价”买了“混合肉”,还暗藏着食品安全隐患。
一方面,猪肉、鸭肉等其他肉类与牛肉的加工标准、储存要求存在差异,若商家为压缩经营成本违规添加成分或非法处理食材,极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部分消费者因饮食习惯不食用猪肉、鸭肉,或对这些肉类过敏,误食后可能引发身体不适,导致健康风险。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坚决杜绝生产经营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食品,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根据线索,执法人员对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肉串”开展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牛肉串”中不仅含有牛源性成分,还检出了猪源性成分。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称“为了增加肉串的口感和风味”,在每串“牛肉串”中添加了两块猪肥肉,但其菜单上该菜品名称仍标注为“牛肉串”,未如实标明猪肥肉等其他配料成分。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情形,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肉串类食品因风味独特,在消费市场中广受欢迎,成为不少消费者外出就餐的热门选择。然而,部分商家为降低成本或追求口感,动起“歪心思”,使用猪肉、鸭肉等原料冒充牛肉,在食品标签、菜单标注上隐瞒成分信息,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花“牛肉价”买了“混合肉”,还暗藏着食品安全隐患。
一方面,猪肉、鸭肉等其他肉类与牛肉的加工标准、储存要求存在差异,若商家为压缩经营成本违规添加成分或非法处理食材,极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部分消费者因饮食习惯不食用猪肉、鸭肉,或对这些肉类过敏,误食后可能引发身体不适,导致健康风险。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坚决杜绝生产经营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食品,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