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江西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调整了全省能繁母猪保有量、适当放宽了产能调控区间,进一步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措施。根据《方案》,我省能繁母猪保有量从161万头调整为160万头;规模猪场任务不变,保持在7600家以上;产能正常波动的绿色区域下限由95%调整为92%,产能大幅波动的黄色区域下限由90%调整为85%。
按照生猪产能调控要求,《方案》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3个区域,并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其中,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2%至105%区间(含92%和105%两个临界值),为绿色区域,以市场调节为主;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85%至92%或105%至110%区间(含85%和110%两个临界值)为黄色区域,则启动相应调控措施,与市场调节共同作用,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绿色区域;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低于正常保有量的85%或高于正常保有量的110%为红色区域,则全面强化增加或调减产能各项措施。
为夯实稳产保供能力,我省对现有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进行全数备案,并根据2023年末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生猪规模养殖场监测系统备案监测情况,确定了各设区市规模猪场保有量目标。同时,我省还将按照猪场自愿加入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建立分级保护制度,根据能繁母猪存栏量确定省级和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