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求严格控制总量,严厉打击生猪养殖无序发展,严密加强水源地保护区、村庄集中区等禁建,禁养区的养殖情况巡查力度,杜绝重点区域内生猪养殖再次发生,下一步镇政府设立有奖举报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监督、有效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各部门要积极肩负起各自责任,加大力度、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努力将大湖镇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做好。
来源: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06-01 17:44:14 查看: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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