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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来,农垦系统开展了以标准化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全国农垦现代化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通过该活动,加快了农垦现代畜牧业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农垦养殖业现代化水平,增强农垦现代化养殖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垦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2013年农业部提出了《全国农垦现代化养殖示范场创建提升活动方案》。为保障创建提升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创建目标
通过全国农垦现代化养殖示范场创建提升活动,2013-2015年期间,建成一批“全国农垦现代化养殖示范场”。全国农垦现代化养殖示范场达到设备设施和生产工艺先进、产品优质安全、标准体系完善、员工素质显著提高,实现农牧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示范作用明显。
创建内容
创建提升活动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现代化、畜禽良种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员工专业化等。
1.设施现代化。养殖场选址和布局科学合理,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现代畜牧业生产需要。
2.畜禽良种化。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良种率达到100%。
3.生产标准化。完善提升覆盖养殖生产经营环节和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岗位工作标准体系并有效实施。
4.管理信息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生产管理、技术数据分析的网络化平台,实现科学、便捷、高效的信息化管理。
5.防疫制度化。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健全,防疫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
6.粪污无害化。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利用,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7.员工专业化。按照生产过程的不同环节,科学分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技术优势明显的专业化员工队伍。
创建条件
创建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生产记录完整、准确、可靠。
3.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事件发生。
4.生猪:能繁母猪存栏500头以上,且年出栏猪8000头以上;奶牛:存栏奶牛400头以上。
5.养殖场配备有专职的繁殖、饲养、兽医等专业技术人员。
批准“示范场”
2014—2015年农业部严格按照《全国农垦现代化养殖示范场创建提升活动方案》要求,经专家组现场验收和综合评议,分别确定了北京绿荷牛业有限责任公司渠头牛场等30个单位和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绿业分公司三垡牛场等33个单位为“全国农垦现代化养殖示范场”(以下简称“示范场”,名单详见附件),有效期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