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宝
当前位置: 养猪资讯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

生猪养猪业:一手抓生态,一手抓转型

来源: 农民日报   2014-11-07 10:27:25   查看:  次

生猪养猪业:一手抓生态,一手抓转型[/page]中国养猪网讯:

  “穷不丢书,富不丢猪”,“人均两头猪,吃穿全不愁”。作为传统产业,浙江省衢州市的养猪业让农民的荷包逐渐“鼓”了起来。2012年衢州生猪饲养量曾达到最高峰,突破760万头,农户养猪量平均达10头以上,衢州因此而成为浙江省重要的商品猪调出大市。
 

  然而与此同时,生猪排放的COD和氨氮量占全市污染物排放量的比重也逐年“升”了起来。散、小、多、密的养殖方式,让许多河流沦为垃圾河;尤其是病死猪随处乱扔现象,给地处钱塘江源头的衢州拉响了生态警报!
 

  “一手抓生态、一手抓转型。我们要努力把衢州打造成美丽浙江的重要生态屏障。”衢州市委书记陈新的话掷地有声。
 

  如何既保住生态,又加快推进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衢州市委围绕“生态优先、供给安全、调量提质、助农增收”的畜牧业转型升级目标,念好生猪养殖“减、提、促、转”四字经。近两年来在缩减200万头生猪的同时,还实现了3万养猪户的减产不减收,探索出一条适合衢州的生态养殖新路子。
 

  “减”:两年调减生猪饲养量200万头
 

  “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当传统畜牧产业与生态水环境之间出现冲突,哪个更重要?答案无疑是生态。
 

  然而,畜牧业是衢州农村的支柱产业,其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40%以上。减少生猪饲养量,谈何容易?
 

  衢州市农业局局长刘祖堂在采访中告诉记者,衢州各县(市、区)都制定了禁限养区划分方案,并具体细化到乡(镇、街道)、到村,禁养区严格禁养、限养区调减总量、宜养区种养平衡,治理目标明确,治理措施刚性。
 

  当然,拆除猪栏并非是闭着眼睛搞强拆。“在拆除之前,都经过和养殖户不断的沟通协调。”在采访中,龙游县农业局局长吴建明说,在龙游,拆掉的基本是养殖散户,保留的则是规模经营户。“拆除猪栏不是目的,引导农户规模生态养殖,在增收的同时也能保住生态才是根本。”吴建明说。
 

  一项项法规政策的出台,使猪舍拆违和生猪减量提质变得有理有据。截至今年9月底,衢州市已调减生猪饲养量198.07万头,同2012年相比,削减幅度为26.01%,提前完成到2015年生猪饲养量调减15%以上的省定目标。
 

  尽管生猪总量有所减少,但衢州也一直在探索新的经营管理模式,譬如龙游县龙珠畜牧专业合作社。养殖户之间通过抱团合作,在起伏的市场中努力抗击风险、实现盈利。这个由50家养殖户(企业)组建的生猪生产经营联合体,设立了担保基金,并成立了供种供精、饲料配送、兽医诊断防治、排泄物收集处理和肉制品加工等五大中心,为养殖户提供统一供种供精、统一配送饲料、统一疫病监测诊断、统一环境控制和统一屠宰加工销售的“五统一”服务,有效解决了融资、疫病防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市场营销等难题,并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
 

  “提”:无害化处理不留后患
 

  “死猪漂流”曾一度让病死猪问题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病死猪该如何妥善处理?衢州市以龙游县为生猪转型试点县,探索出了“集美模式”这一无害化处理新模式。
 

  10月初,记者跟随一辆冷藏车来到龙游县龙游街道岑山村景阳养猪场。当地人保公司现场查勘人詹汝林一下车,便招呼养殖户介绍养殖场病死猪情况,测量每头死猪大小规格,接着让养殖户出示身份证,签字、填写《养殖业险赔案快捷处理单》……半小时后,该养殖场的数十头死猪被装上了冷藏车,运送至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中心,集中统一处理。
 

  衢州市畜牧局局长程鸣告诉记者,目前,衢州市4个生猪养殖大县(市、区)都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并投入运行。
 

  为避免养殖户随意丢弃病死猪现象,今年3月1日龙游县在国内首创建立了以生猪政策性保险全覆盖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联动的“统一保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运行机制,龙游生猪保险取消了免赔头数,将10公斤以下生猪纳入统保范围;简化理赔流程,实行按猪长度分档次理赔方案等。生猪统保保费由农户承担15%、各级财政补贴85%组成。将饲养过程中的病死猪纳入保险范围,作为理赔依据,保险公司按病死猪数量给养殖户赔偿,病死动物处理中心(集美公司)按病死猪数量从政府财政得到补贴,这样既可避免农户随意丢弃病死猪,又可防止病死动物处理中心虚报死猪数量。
 

  根据龙游最新的生猪保险政策,猪农的可繁母猪和生猪参保,龙游县财政承担保险金的大头,每头母猪、生猪农户只需交6元和4.05元。集美公司介绍人员指着电脑上闪烁着的红点告诉记者:“由于病死猪可以回收,并且价格可观,所以每个村子都会主动联系我们去收集。”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版权声明】

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详情广告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手机APP端

精华推荐

双胞胎养猪网共建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