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为了保证合作社的安全运营,必须确保三个到位:1.农产品安全问题;2.信用销售的风险控制;3.环保到位。
我国的国情决定了目前还无法走西方的大规模集约化养殖模式,适度规模的养猪模式必将长期存在并得到发展。事实上,从2006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国家立法的高度支持合作社,合作社的发展就步入了快车道。2013年,国家政策明显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从我国国情出发,合作社作为将小规模养猪场整合起来发展的最佳平台,借上国家支持的东风、小型猪场发展的需要,相信小猪场也会有大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