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针对关于精准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建议,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水利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答复如下。
一、关于破解规模化经营主体发展瓶颈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坚持保成本、兜底线、稳预期的政策定位,充分考虑生产成本和市场形势变化等因素,持续完善水稻、小麦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6〕33号),要求银行机构针对涉农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特点,在贷款利率、担保条件、贷款期限等方面制定差异化政策,发展首贷、信用贷以及与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中长期信贷。指导银行机构结合“三农”特点提供更为适配的信贷产品,拓宽农村合格抵质押品范围,探索丰富增信方式。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54.32万亿元。持续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不断扩面,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覆盖到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三大主粮和大豆的保障范围已逐步由保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和保收入转型。指导保险业不断丰富农业保险产品,农业保险保障责任逐渐从农业生产环节向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和全链条拓展。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配合有关方面探索建立粮食和农资价格联动补贴制度,不断完善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等政策措施。
二、关于促进生计型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配合农业农村部指导地方因地制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项目选址、设计等前期工作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建设内容符合实际。以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首要任务,指导各省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灌溉方式、设施条件、建设难度和成本等因素,差异化确定投资补助标准,优先保障田块整治等田内建设投入。指导地方在摸清底数台账基础上,以县为单位整体谋划项目,鼓励一次性批复、分年度实施,加强田间灌排体系与中大型灌区工程衔接配套。农业农村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等,将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返乡人员纳入培育对象范围,帮助其学习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产业发展技能,鼓励其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5年,累计培育“头雁”2万名,开设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返乡入乡创业专题班4期、培训400余人,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训返乡人员等10万人次。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将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持续完善政策体系,指导地方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部将持续优化人才项目,推动加快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
三、关于重点完善健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体系
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强化政策支持,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切实增强服务小农户的能力。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等各类服务主体,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聚焦小农户和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推行“服务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居间服务作用,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托管等服务模式,不断扩大服务小农户的覆盖面。在巩固扩大粮油作物产中作业规模的前提下,进一步引导社会化服务向产前和产后环节延伸,向经济作物、畜禽水产、设施农业等领域拓展,不断提升对农业生产各环节的支撑能力。健全服务标准体系,指导各地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广泛应用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持续提升规范化水平。2025年,农业农村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5〕4号),指导各地以改扩建为主因地制宜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提升面向小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综合服务能力。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为目标,以服务小农户、粮油生产和丘陵山区为重点,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迭代升级,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