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加快发展粮食精深加工转化。依托粮食资源优势,加快科技攻关,完善粮食精深加工转化产业体系和产品链条,实现粮食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提质增效。加大自主开发和生产投入力度,着力增加化工、医药、保健等领域所需粮食精深加工产品的有效供给,逐步补齐产品短板,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10.扶持壮大骨干粮食企业。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集中力量做强做优做大各类骨干粮食企业。积极推广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培育一批集粮食生产、仓储、物流、加工、贸易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突出比较优势,打造一批“高精尖”专业性企业集团。大力培育领军型产业集团,形成“走出去”合力,积极参与国际粮食分工和产业链再造,提升国际粮食市场影响力和话语权。
11.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进现有粮食品牌整合,巩固发展一批质量好、美誉度高、消费者认可的粮食优质品牌。加大资金、技术支持力度,努力打造一批产品叫得响、质量信得过的粮油新品牌,大力提高优质粮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12.推动粮食产业集群发展。加强粮食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吸引优势企业、先进技术、高端人才和资金不断涌入,充分发挥集聚、辐射和带动效应。注重发挥区域优势和特色,在优势产区发展若干粮食产业集群,形成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产业经济发展新格局。
13.发展粮食循环经济。积极研发和推广应用生态环保、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大力提升粮油加工综合利用水平,增加产品附加值,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高粮食产业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率。
14.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因地制宜,加大兼并重组力度,积极稳妥处置长期亏损、资产负债率高、停产半停产的“僵尸企业”。加强分类指导和规划引导,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水平、粗放式的落后加工产能。
15.发展新型粮食经营业态。积极发展“互联网+粮食”,鼓励粮食经营企业创新营销方式,加强“线上线下”融合的电商平台建设。鼓励粮食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放心粮店等开展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粮油网络经济,有效拓宽粮食营销渠道,提高供给效率。
(四)着力提升粮食流通社会化服务水平
16.推广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适应粮食生产适度规模化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大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力度,以粮食收储加工企业为主体,加快建立集收购、储存、烘干、加工、销售、质量检测、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多元化优质服务。
17.完善“放心粮油”供应体系。加快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健全规范的粮油加工配送渠道,完善“放心粮油”管理制度,推动“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乡村。
18.完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按照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要求,进一步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粮食流通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监管无盲区。进一步加强粮食标准制修订,加快建成科学合理的新型粮油标准体系。推动建立污染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做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库存粮食的处置工作,严防流入口粮市场。探索建立问题粮食召回制度。
19.提升市场信息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价格、贸易等信息,全面准确地释放市场信号,加强对农民、经纪人、收储加工企业等多元市场主体的正面引导,积极发挥市场信息在实施供给侧改革、服务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
(五)推动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建设
20.统筹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升功能为重点,改建、扩建和新建粮食仓储设施,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仓型比例,将粮食收储能力保持在合理水平。积极推动粮食仓储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大力提升管理水平。加大对粮食烘干、整理和质检设施设备的投入,进一步提升仓储设施功能。
21.加快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紧密结合“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加快完善“八大粮食物流通道”,优化“两横五纵”重点线路。支持建设一批粮食接发设施,支持建设一批中转仓、铁路专用线、内河沿海码头,支持建设一批重要物流节点项目和综合性物流园区。加强粮食物流新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广新型专用运输工具及装卸设备,着力打通粮油配送“最后一公里”。
22.全面推动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和粮食行业发展深度融合,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造传统粮食行业,加快推进“粮安工程”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粮食收购、仓储、物流、加工、供应、质量监测监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
23.加强粮食应急供应能力建设。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储备设施和配送中心等配套建设,充实成品粮储备,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军民兼融、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
(六)进一步强化粮食科技、人才重要支撑作用
24.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充分发挥国家公益性科研机构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加快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现代科研院所。积极构建粮食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加快建设粮食产后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及重点实验室,加快建立“粮食产业科技专家库”,培育和集聚一批粮食科研创新团队。坚持战略导向和问题导向,注重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相结合,注重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自主创新相结合,加快在粮油共性关键核心技术和新产品新装备方面取得突破。
25.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推广应用低温及准低温储粮,充氮、惰性粉、多杀菌素等虫霉绿色防治,平房仓负压横向通风等储粮新技术,以及粮食污染监测、现场快速检验、真菌毒素和重金属消减等质量安全保障新技术。建立粮食行业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服务平台,广泛征集行业技术难题和科技需求,促进粮食科技创新成果与需求对接、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对接,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多方共赢模式,加强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经济节约的粮食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早日形成现实生产力。
26.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落实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支持企业建设技术中心,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创新活力、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和认定一批科技创新型示范企业,支持大型粮食企业与有关单位联合组建粮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7.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全面落实人才兴粮战略,合理确定人才培养结构层次,建立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培育国家级高层次领军人才,加快建立粮食行业“首席科学家(研究员)”制度,大力培养粮食行业中青年领军人才和团队。采取与粮食行业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委托培养、在职进修等方式,加快培养基层一线紧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积极开展在职干部轮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实施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加大重点人才引进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摆在突出位置,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改革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构建起层层分工负责、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推动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信贷支持。突出发挥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作用,加强与其他政策性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多层次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效能,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粮食企业开展购销、加工等业务创造良好的金融信贷环境。
(三)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财政、税收、金融等相关政策支持,统筹使用好各类发展资金,加大产业经济发展、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和行业信息化建设、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和粮食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为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四)突出项目支撑。统筹谋划、积极推进国家“粮安工程”建设规划、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各地相关规划中明确的行业发展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提高项目质量,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为推动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五)严格督查考核。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涉及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关措施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国家粮食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