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偷走别人的手机之后,男子曾某利用对方急于找回手机的心理,竟然向失主“狮子大开口”,想狠狠敲诈一笔。据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12月11日消息,日前,法院审结该起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案件,法院以曾某范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拘役9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22日21时许,曾某在青云谱区一体育公园篮球场打球,后心生贪念。将受害人放置于篮球架下的一部黑色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187.5元)盗走,后受害人妻子王某通过被盗的手机联系上了曾某,因急于要回其手机,迫于无奈同意给4000元作为“报酬”,但曾某称需5000元,王某被迫答应。
最后两人商定于2019年9月23日中午在一超市门口碰面,但民警提前将曾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曾某对其盗窃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手机,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
,其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对其实行数罪并罚,又因曾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敲诈勒索成功,系未遂依法比照既遂从轻处罚
判处被告人曾某拘役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