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畅通蔬菜、饲料等急需物资调运渠道
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菜篮子”产品和饲料等生产投入品运输保障工作机制,明确专人对接协调。
一要摸清底数,掌握实际情况。要算好本辖区“菜篮子”产品和饲料等生产投入品供需平衡账,做好预案,加强调度,调剂余缺。
二要问题导向,做足应对措施。针对少数地方“菜篮子”产品出不了村、进不了城,畜禽养殖所需的豆粕、玉米原料进不了饲料厂,饲料厂的饲料进不了养殖场(户)等问题,围绕解决经营主体困难和诉求,主动开展工作,指导经营主体提前做好调运计划,明确运输车辆和车乘人员(限司机、经纪人)以及过往路线,协调纳入调运通道。
三要信息服务,促进产销对接。要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全面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及时通报市场供求信息,协同有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设立指定通道、实行“点对点”调运等措施,确保蔬菜、饲料等急需物资调运畅通。
三、切实加强统筹调度和信息报送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将农产品流通责任落实到人,每日调度落实进展情况;要加强政务值守,公布服务电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要加强信息报送,对工作中遇到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指挥部),通报有关部门。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认真收集、汇总所辖县(市、区)情况,相关材料于每日上午11:00前报至省农业农村厅防控领导小组。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保供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手机号、邮箱在首次报告时一并报送。
联系人:
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蔡俊松 13995636558
邮箱:hbscxxc@163.com
厅畜牧兽医处:何年华 13907171393
邮箱:hbnytxmsyc@163.com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鄂农函〔2020〕1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中心):
当前,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决策部署,在坚持和完善前一阶段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加强动物卫生监督,齐心协力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现就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防控责任落实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工作部署,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细化防控方案,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力量有序开展畜禽新型冠状病毒监测预警工作,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
二、强化疫病监测预警
各地要结合人感染疫病情况,强化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家畜家禽的疫病排查,以活畜禽交易市场、集(农)贸市场、规模养殖场(户)等为重点,做到重点排查与主动监测相结合,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摸清病毒污染底数,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与畜禽携带病毒的内在联系。要加大对鸡、水禽(鸭、鹅)等养殖场(户)及其环境的采样监测,及时做好疫情风险评估,强化禽类疫病防控应对措施。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的疫病监测,对不明原因死亡的动物及时采样送检,并按规定报告。
三、强化动物检疫监管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鄂办发电〔2020〕7号)要求,配合当地有关部门落实“禽类定点屠宰、无害化处理、白条禽上市”和农(集)贸市场消毒灭源等措施。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监管的有关规定,强化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移动监管工作。对于合法捕获、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要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有关检疫规程,加强检验检疫工作。严格犬、猫检疫程序,并按有关规定出证。检疫人员必须到达现场进行查验,由官方兽医开具检疫证明。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动物疫病传播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告
各地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和应急值守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确保政令畅通。要结合非洲猪瘟日报告,将每日排查情况按时上报。出现异常死亡的,要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要严肃疫情报告纪律,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谎报。
五、强化联防联控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联防联控机制的具体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处置群众投诉举报,提高整体防控效果。动物防疫监测、监管执法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情况,要在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的同时报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23日
鄂农组办发〔2020〕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国务院有关会议都就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已作出工作部署。当前,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正处于关键期,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事关全局,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成立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部署全省农业农村系统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区域广、难度大、风险高。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认识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同配合,坚决防止疫情向农村扩散蔓延,维护农村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进一步加大疫情联防联控力度
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动物疫病监测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农函〔2020〕19号)要求,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落实“禽类定点屠宰、无害化处理、白条禽上市”和农(集)贸市场消毒灭源等措施,切实加强动物检疫监管工作。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紧盯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狠抓防控措施落实,发生突发疫情的,及时规范报告并严格处置。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规程开展检疫工作,确保动物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强化非洲猪瘟全产业链防控,持续加强监测排查、调运监管、检疫监督和主体防护。加强畜禽日常监管,严格检疫出证,强化消毒灭源。突出加强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屠宰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病死动物全部无害化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强化野生动物疫病防控,严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各养殖场、屠宰场禁止猎捕、收购、买卖、屠宰野生动物或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积极做好应急物资和
技术储备,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随时待命,确保随时投入应急处置工作。
三、进一步配合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我省农村地区返乡过年人员较多,人流量较大,农村防疫形势更为严峻。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要切实配合组织部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村民委员会的积极作用,组织发动农民群众,不信谣传谣,不折不扣做好疫情排查防控工作。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防疫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早报告、戴口罩、勤洗手、拒热闹、少串门、不赶集”,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停止举办农村庙会、集市、聚餐、聚会等活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要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强村庄环境整治,切实营造主动防疫、科学防疫、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要密切关注返乡人员特别是重点疫区返乡人员动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排查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扎实做好武汉、黄冈、孝感等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确保生猪、蔬菜等产品不脱销、不断档。生猪养殖大县要全面落实生猪稳产保供国家17条和省17条政策措施,着力增加生猪出栏量。蔬菜生产重点县要加强
技术指导,提高标准化生产栽培水平,适度扩大规模,调整产品结构,及时抢种收获期短的速生蔬菜品种,努力稳定蔬菜产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菜篮子”产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配合商务等部门做好产销衔接,重点建立“菜篮子”产品和饲料等生产投入品运输保障工作机制,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设立指定通道,实行“点对点”调运,确保蔬菜、饲料等急需农产品和物资调运畅通。
五、进一步加强系统内部疫情防控工作
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强化干部职工的防护措施,全面掌握人员动向,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要及时到指定医院进行诊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
治疗,最大限度阻断传播途径。要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岗位职责,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加强信息报送,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和动物疫情“日报告”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绝不允许迟报、瞒报、漏报。一旦出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迅速启动预案,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同时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
一年之计在于春。要围绕全年“三农”工作开局,聚力聚焦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保安全,统筹抓好春耕备耕、防灾减灾、生猪恢复生产、草地贪夜蛾
防治等重点工作,夯实夏粮丰收和全年“三农”基础,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确保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中共湖北省委农办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