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保障市场供应的决策部署,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联合采取措施,从提升生猪产能、实施良种补助、提升产业链等方面加大对我省生猪养殖场(户)的支持力度,保障我省生猪养殖稳定发展。
恢复提升生猪核心产能,支持生猪养殖场(户)、产业园等新建和改扩建,多点建设,重点保障现有的适度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升级。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在全省重点扶持年出栏生猪10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打造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夯实生猪产能。支持在西宁市、海东市建设农牧循环生猪养殖产业园,由政府牵头统筹土地,解决“三通一平”,针对关停拆除的生猪养殖场(户),采取养殖场按管理和防疫规定进驻养殖、养殖户通过合同代养,吸引愿意重建续养的养殖场(户)入园养殖。实施生猪良种补助政策,对能繁母猪继续按每头补助100元标准,尽快恢复全省能繁母猪存栏到10万头以上;实施良种种公猪补助政策,由本省引进的每头补助1000元,由省外引进每头补助2000元。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相关精神,暂时提高能繁母猪保险保额到每头1500元,育肥猪保额每头800元,增强生猪养殖风险抵御能力。结合我省生猪生产实际,于2020年12月31日前,采取贷款贴息方式,对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积极给予政策性信贷担保,适当扩大贴息范围,重点支持购买饲料、母猪、仔猪和猪场新建改扩建,优先支持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1万头以上大型标准化、生态化、智能化现代养猪场建设,缓解养猪建设企业资金压力。
另外,还将大力支持生猪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改造屠宰加工设施设备,改进屠宰工艺,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和智能化水平;支持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和销售企业进行冷藏贮运、冷藏销售设施设备装备建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