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喊话”:非瘟扑杀补助3个月给付到位?生猪保额最高150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09-04 11:43:05| 查看:次
2019年9月3日,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从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生猪调运、生猪保险保额、生猪良种补贴以及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力度六方面出发,多方位提振养殖户生产积极性,促进我国养猪行业恢复产能。
除中央下发文件外,江苏省、山东省等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号召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供广大养殖户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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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全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8月19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猪生产恢复发展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对恢复生猪生产提出扶持政策意见。
一是对种质资源和规模猪场购买种猪实施补助,突出扶持生猪养殖重点县和规模猪场完善防疫设施等,保护生猪生产基础,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省级财政已于7月底下达2.61亿元补助资金。
二是将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金额分别从1000元/头、600/头提高到1200元/头和800元/头,降低生猪养殖风险。
三是加大信贷担保支持,缓解贷款难、贷款贵问题。统筹利用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贴息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并减免一定时期的担保费用。
促生产保供应是当前稳定猪肉价格的关键。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五方面举措力促恢复生猪生产,包括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发展规模养殖,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保障猪肉供应等。“在此之前,我省已在全国率先出台相关扶持措施。”省畜牧兽医局规划财务处二级调研员孙涛介绍,包括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猪场户、种猪场、生猪屠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省财政统筹6000余万元,对全省45家一级以上种猪场给予临时性救助;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等。
据了解,目前政策扶持效果已开始显现,上半年全省育肥猪、能繁母猪分别入保1221.7万头、58.5万头,同比分别增长20.7%、17.6%;各地上报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需求4000多万元。近三个月生猪存栏同比降幅收窄,下降2个百分点,价格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们将从强化防控、强化产业预警、强化屠宰管理、强化基础指导等多方面入手,解决不敢养、无力养的问题,进一步‘促产保供’。”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处长李流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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