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6年1月1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调查及调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补贴调查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二、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
被调查产品名称:干玉米酒糟,又称干谷物酒糟、干酒精糟。
英文名称:Distiller's Dried Grains with or without Solubles.
产品描述:干玉米酒糟是以玉米或其他谷物为原材料在发酵制取酒精(乙醇)过程中对糟液进行加工处理后而获得的酒精糟及残液干燥物,无论是否含有可溶性蛋白物质。
主要用途:干玉米酒糟主要用于动物饲料原料,与其他营养成分进行配方,用于家禽、家畜、水产品及特种动物等的饲养。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3033000.
三、反补贴调查项目
在提交的申请书中,申请人主张美国政府向美国干玉米酒糟产业提供的补贴项目共计42项。经初步审查,并依法考虑了美国政府所提出的主张及所附证据材料,商务部决定在本次调查中对以下补贴项目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