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福州市政府对于养猪场实行“挠 大放小”的方针,福州市贸发局治理 的省、市生猪养殖基地共23个,年出栏生猪45万头以上。“我们对这些基地全部请求搞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是沼气池。”福州市贸发局副食品处叶炳坤处长告诉记者。但他也承认,“有的搞得不错,有的会差一些。”
“福州有30多个大型养猪场基本达标排放,但是,我们最头痛的是中小养猪场。”陈桂春说。环保投资动辄都在四五十万、上百万元,由于受规模、资金限制,中小养猪场均无力或不舍得建设环保设施,因点多面广,政府无力对其补贴治污。
对于污染大户,政府将摘 取什么措施?第一步已经迈出了。福州市政府在2002年12月5日下发的一份文件中指出,从2002年来 2005年,福州市将在福州市城区以及闽侯甜蔗、荆溪、上街镇镇区范畴内,取缔一批养猪场,对一些养猪场限期移 迁、限期完成污染治理,以期来 达“改善市区环境卫生,确保闽江水源保护区水质来 达国家《地表水环境标准》3类标准”的目标。
福州市环保局的一位官员对治理工作表示了“慎重的乐观”,截至6月25日,鼓楼区五凤街道养猪场、晋安区森林公园邻近的瘦肉型养猪场,仓山区浦上一带的养猪场已完成取缔移 迁,建新镇公浦河、城门镇林浦洲已拆除养猪场14家,剩余的工作还在进行中。
“今年,我省有关部门正在起草《福建省畜牧业条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告诉记者,据介绍,该条例主要涉及环境污染治理、动物防疫、食品卫生三方面主要内容。“目前,争议较大的是市场准入问题,一些观点认为,要在条例中规定,对设立养猪场需要有布局、规模、环保方面的强制性请求,要取得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证后,才能从事养猪行业,否则为非法;而一些对立观点认为,加入WTO后,要减少政府的审批环节,应躲开设立所谓的生产许可证。这两种观点几经交锋,现在可能是前者占了上风。”
记者就此问题征询福建省法制办的秘书处及法规处,有关负责人委婉地拒绝了记者的摘 访请求。
除了要实行市场准入,对已造成污染的小养猪场实行限期整改、移 迁,逾期不改、不移 的强行关闭外,陈桂春认为,根据他的个人观点,目前政府扶持大的养猪场的政策,就是渴望 壮大养猪场的规模和实力,满足市场需求,然后,利用市场这只手,逐步将小的养猪场剔除 出局,来 达可不断发展的请求。
猪粪:放错地方的宝
“畜禽废弃物是放错地方的珍宝”。李延教授用“珍宝”这样的字眼来形容猪粪便。他认为,控制污染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为养猪业的猪粪便找来 一个去处,“重新发觉它们的价值”,他目前正致力于将畜禽废弃物转化为有机肥的课题的研究。
他认为,传统养殖业与种植业紧密结合,而且是分散的,畜禽的排泄物最终都会送来 田里,作为有机肥使用,这时基本不存在污染问题。但近年城市周边迅猛发展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猪价格,打破了这种平稳 。由于城市周边没有足够的耕地来消化如此大量的畜禽粪,使种植和养殖严重脱离。畜禽废弃物没有了出路,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可以依靠 养猪场,建设有机肥厂,变废为宝,既解决了污染问题,又可以发展生态农业,改善光用化肥带来的污染问题。”李延教授表示。但他认为,最重要的是政府要像解决城市垃圾处理一样,给予有机肥厂一定的财政补贴。由有机肥厂收购周边畜禽养殖场的废弃物,将其制成有机肥出售,作为有机肥厂周边农村地区肥料的来源,这样,既有效削减了全市养猪污染负荷,也使广大养猪户尝来 了治污达标的“甘头”。
张鼎萍,福州市环保局宣教处处长,他和李延持同样“变废为宝”的观点。他认为,治理污染的出路在于建设以“猪—沼—果(林)”为生态链的沼气农业模式。
“(养猪场)一定要上规模,不上规模一定无法办来 。”针对类似东南村建成沼气池后又逐步 废弃的情景,张处长再三强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