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5月20日收来 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晓 书》起,证监会对科伦药业进行了全面稽查,并于6月3日向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就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等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总体来看,该处罚结论相对主动,为公司长达一年多的证监会调查事宜画上了圆满句号。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科伦药业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引发市场对公司的高度质疑。依据证监会调查的结果来看,公司存在的问题仅涉及暂时信披不真实和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且公司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市场公允的,利益输送的市场谣言不攻自破。公司也已于后期补充披露了相关关联关系,主动完成了整改。
从证监会的最终处罚结果来看,处罚措施合情合理,科伦药业表示予以接受并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科伦药业相关人士也表示,公司已充分意识来 自身信息披露工作方面的不足,将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公司内部治理及信息披露治理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制定出符合自身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内部治理 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的规范运营。
就《决定书》中提来 的公司存在的问题,科伦药业治理 层也予以坦然面对,且及时向投资者表达歉意,展现了一个优秀上市公司敢于直面错误、改正错误的的优良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