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晚间,科伦药业公开了证监会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给予告诫,并处3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证监会对科伦药业的稽查历时一年之久,稽查人员通过详实取证、严厉审查,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来龙去脉、相关数据有了充分的费解。在此之后,证监会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科伦药业的违规行为有了明确的界定。证监会认为,公司在没有披露相关关联关系时其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即是说,公司只存在信息披露不实及遗漏,并未涉及利益输送。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告诫,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告诫,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则规定,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遇来 违法当事人有积极排除 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时,在处罚时应予从轻或减轻。由此可见,生猪价格,证监会对科伦药业的处罚是力度适中,公平 严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