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生猪养殖场实行档案备案登记制度
来源:未知 2011-03-19 16:19:20| 查看:次中国养猪网消息:针对河南“瘦肉精”事件,今天下午,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全市各区县生猪养殖主管部门、生猪养殖企业、生猪屠宰企业等单位主要责任人,紧急召开全市“瘦肉精”监管工作会。此次会议强调,加强生猪养殖环节监督管理,所有规模生猪养殖场实行档案备案登记制度。
据悉,今后本市将对生猪质量安全监管采取一系列措施。在生猪养猪环节,除对规模生猪养殖场实行档案备案登记制度外,还将建立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为主体的畜产品生产体系,建立诚信责任体系,要求养殖场承诺在养殖环节上不饲喂“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加强对生猪养殖环节动物及投入品的质量监测检测,建立对养殖场的日常监测制度。
与此同时,北京市农业局还要求,各区县加强生猪屠宰加工管理, 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列为风险管理对象,进行风险评估和量化指标,对不合格的动物一经确认,坚决严厉查处;在生猪运输环节,严格加强各项检查,掌握进京生猪及产品的来源和去向,做到可追溯;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管理,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行政许可工作力度,做到有程序、有标准、有依据,实施技术专家现场审核制度,严把饲料企业准入关;严厉查处饲料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和使用环节中违法饲喂“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
精华推荐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