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邀请生猪养殖户试用高效生长饲料,进而许以各种优待 条件,发展养殖户成为其产品代理商,然后以假充好,携款潜逃,但最终南昌县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这些骗子提起公诉,他们也得来 应有的惩罚。
2008年10月份,杨某等十余人从重庆来来 南昌发展猪饲料生意,他们在莲塘租下了两个店面和一个仓库,用作办公场所和存放货物。随后,作为这个饲料销售处的其中一个负责人的杨某让梁某等业务员来 南昌市各乡镇进行猪饲料宣传,这些业务员有的用真名、有的用假名。他们筛选一些养猪比较集中的地方,宣称用他们的品牌的饲料,小猪日增重1斤,中猪日增重1.5斤,大猪日增重2斤,并提供一定量的免费饲料给养殖户试用,等有成效后如有意向可成为他们在当地的代理商,同时承诺免费给代理商制作店牌,进行后期市场推广和饲料户的卫生防疫等服务。
经过10天左右的实验,一些有意向的代理商来 接受免费饲料的养殖户去查看情景,生猪行情,发觉农户反映都很好,日增重都来 达宣传的标准,甚至有的养殖户的大猪日增重达2.5斤,小猪日增重达1.5斤。看来 这些情景,这些想加盟的商户就积极去联系杨某等人。为了使这些人相信自己饲料的品牌,杨某还带着一些养殖户和代理商来 了重庆一家饲料有限公司的厂区考察参观,该公司的企业法人全程接待陪同,这更使这些代理商深信不疑。同时杨某声称以2万元每吨的价格卖给代理商,代理商可以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下面的农户和养殖户。这些人觉得这个品牌的饲料不错,而且还能赚来 钱,就纷纷与杨某签订了合同,随后,这些人在接来 相应量的饲料后,将总计160余万元钱交来 杨某等人手里。
但没有过几天,一个叫余某的代理商去这家饲料办事处询问一些事项时,却发觉这里人去楼空,感来 不对劲的余某赶忙 打电话给联系自己加盟的业务员,发觉对方关机,余某意识来 情景不妙,就来 当地公安局报了案。经过对饲料检验发觉,免费试用有成效的饲料有瘦肉精的成分,而购买的供货饲料里含的养分显然低于一样 市场上销售的猪饲料。经过侦查机关的努力,这些加盟的代理商的缺失 基本上得以追归,杨某等人也得来 2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王鹏飞 郭菁)
供稿:南昌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