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政府摘 购中心 受 县农业局 托付 ,对 玉米种子(QC[2012]008-GK06号) 进行国内公布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摘 购活动。
一、摘 购内容
产品名称型号及参数数量
A 包 浚单20详见招标文件1000 袋
郑单9581000 袋
B 包 浚单203300 袋
郑单9583300 袋
本项目摘 购内容分为 二 个合同包,生猪行情, 可兼投兼中 ,投标人对所投包的摘 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摘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摘 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答应联合体投标;
4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单位必须是招标项目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调运检疫证。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2 年 4 月 9 日 起至 2012 年 4 月 19 日 (每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来 清丰县政府摘 购中心 (地址: 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 ) 领取。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2 年 4 月 28 日 10 : 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清丰县人民路综合楼九楼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布开标大会。
五、摘 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摘 购代理机构: 清丰县政府摘 购中心 地址: 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
项目联系人: 张团杰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传 真:0393-7219107
六、注意事项:
1 、 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种子经营许可证原件、种子调运检疫证原件(另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XX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缴纳3500元投标保证金,未收来 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如果有尤其 因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时间前一日,书面通晓 清丰县政府摘 购中心,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
3 、 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
清丰县政府摘 购中心
2012 年4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