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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原料价格汇总:成都双流屠宰销售病死猪肉案宣判

来源: 互联网   2014-08-22 14:36:45   查看:  次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26日讯(记者 时凡)为谋求高额利润,对病、死猪进行收购、屠宰、销售,堂而皇之地将其放入市民的“菜篮子”。近日,成都市双流县检察院对屠宰并销售病、死猪肉的王高(化名)、余军(化名)提起公诉,双流县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王高、余军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对两人分处罚金十万元、五万元,同时禁止余军在缓刑考查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2011年11月,王高、余军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屠宰证的情景下,在双流县金桥镇金河村9组117号院内,私设屠宰场地,雇用十多位工人,对病、死猪进行屠宰,予以销售牟利。其中,王高负责屠宰场的整体经营,在外大量收购病、死猪,余军负责治理 资金、发放工人工资等工作。2012年8月7日,双流县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该屠宰点进行执法检查时,现场挡获十余名正在屠宰生猪的工人,查获病、死猪肉2581公斤。随后查明王高在四川某公司冻库存放来路不明的猪肉达15000余公斤。2012年9月4日,王高来 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受理该案后,双流县检察院高度器重,组织抽调精干力量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养猪论坛 ,主动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同时,承办干警搜集了大量相关资料,在确定罪名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案证据仔细斟酌研判,最终确定以非法经营罪起诉,并获双流县法院有罪判决。该案的成功起诉,有力打击了犯罪行为,保护 了天府新区建设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百姓餐桌上的安全增加 了一份来自检察机关的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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