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平华都食品有限公司的年产20万吨无公害畜禽颗粒饲料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治理 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现决定对该工程的土建及安装进行公布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河北滦平华都食品有限公司 规模:建筑面积13456平方米;
(3)工程结构类型:砖混结构
(4)总投资:计划投资1100.00万元;
(5)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景: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6)招标范畴:图纸所含土建、安装工程;
(7)建设工期:工期请求:123天 质量请求:合格
(8)建设地点:河北滦平县巴克什营镇偏桥子村
二、资格请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请求为三级及以上资质;
4、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信誉及财务情景良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确定投标人的方式方法:本工程摘 用资格予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凡符合资格请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提出资格予审申请。报名可在本公告所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现场报名,并获取资格予审文件。只有资格予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答应参加投标。
1、获取资格予审文件的时间为2007年7月9日来 2007年7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资格予审申请书必须在2007年7月16日下午17时00分前送至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河北滦平华都食品有限公司饲料加工厂工程”字样。
3、迟来 的申请书将被拒绝(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
4、招标人将于2007年7月17日发出资格予审合格通晓 书,并将结果通晓 所有资格予审申请人。
四、报名须晓 :
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 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外省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 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进冀许可证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答应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晓 书中通晓 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5000元,生猪价格,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8日10时,提交来 滦平县交易中心评标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滦平县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布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 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河北滦平华都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志军
邮政编码:068250 办公地址:滦平县滦平镇新建路
联系电话:010—61714580 传真:0314—8582916
联系人:赵志军 日期:2007年7月8日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单位:河北滦平华都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磊
地址:承德市滦平县金融路房地产开发公司三楼。
邮政编码:068250
电话:13603244224 传真:0314—8582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