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嘉兴2月12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海飞)用猪下脚料熬制猪油,多家食品加工企业主明晓 是“地沟油”,却因贪便宜积极“中招”。2月11日,浙江省海宁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制售地沟油的朱月初、何军、王利锋、钱闻亚、徐海平、毛年女等6人提起公诉,何军、王利锋所在的食品加工企业也被以同罪名提起公诉。
从2003年开始,朱月初每天早上6点来 8点,奔波于海宁的各个菜场,以每斤0.8元的价格收购猪下脚料,包括猪内部的网油、鸡冠油、猪膘肉、昂头肉等。原料买来后,运来 自己在村里租来的简单 仓库内,架起铁锅,将原料放里面烧个两三个小时,一直烧来 没有水为止,然后用滤网将油渣过滤掉,把油倒入一个大塑料桶内存放。
“这样熬出来的油有一点异味,存放时间短,与正宗油相比,也不容易凝固”,朱月初说。刚开始,这些油主要是供应给一些饲料厂,可时间一长,朱月初觉得这样销量太小,没啥赚头,于是瞄上了周遭的食品加工厂。
“为了能成功推销给食品加工厂,我在熬油的时候掺了些好的肥肉,这样成品油闻起来不会有怪味道,油品看起来也会好些,不会显得混浊。”在朱月初的连续游说下,加上这种油比市场价便宜了一半多,当地两家食品加工企业主何军、王利锋图便宜,同意了先从朱月初这进点货试试看。何军、王利锋用了一段时间后,发觉这种油与常态的猪油相比,不会凝固,有时还会有点异味,但由于他们加工食品时猪油用量大,找不来 其他大的猪油供应商,且发觉使用这种油加工食品出售给顾客食用,也没涌现问题。于是,多年来一直从朱月初处买猪油。
除何军、王利锋外,当地食品作坊主钱闻亚、徐海平、毛年女贪图朱月初推销的猪油价格便宜,明晓 这种油油品不好,仍陆陆续续从朱月初处购油,用于食品加工。
至去年案发,朱月初共销售“地沟油”金额达19.35万余元。经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送检的猪油中酸价不符合《食用动物油脂卫生标准》。
“依据国家标准规定,工业用猪油和食用猪油在酸价指标与过氧化值指标两方面存在较大差别,这也是判定 油质好坏的主要指标。如果长期食用大量工业用猪油,对人的肠、胃均有潜在危害”,承办检察官指出,由于“地沟油”犯罪挑衅了社会道德底线、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此类案件应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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