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石睿)2014年,中国将改革粮食价格形成机制,试点实行目标价格制度,试点农作物包括新疆的棉花、东北及内蒙古的大豆。这意味着2004年以来实行11年的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将逐步 淡出。
对此,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李国祥乐见其成,并认为,此前的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最大的问题是扭曲市场价,保护农民利益不够。
1月22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4年,中央将对部分农作物实行新的目标价格制度,按市场价收购,然后对目标价与市场价的差价给予补贴。两种试点农作物为新疆自治区的棉花,还有东北、内蒙古自治区的大豆。而小麦和大米将连续 实行最低收购价,玉米、油菜籽、糖料也将连续 实行暂时收储价。
陈锡文说明,过去,两个试点品种没有纳入粮食最低收购价的范畴,都是在收成 以后,政府根据市场情景决定是否实行暂时收储价。至于目标价格怎么制定,他说,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具体方案,挠 紧测算试点地区的农产品价格。根据试点情景,其他改革措施将进一步推进。
陈锡文表示,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实行已有11年,积存 了一些矛盾,中央决定改革粮价形成机制,就是从单纯的制定最低价格和实行粮食暂时收储,逐步转向实行目标价格。而2014年中央“一号文”也提出,要保持市场定价原则,养猪网,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
陈锡文说明,目标价格的总趋势是,政府告诉农民当年粮食的供求情景,提供猜测 性的目标价格,而实际的市场粮价可能高于或低于目标价格。这种情景下,政府的调剂 措施是两方面的。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政府补贴城镇低收入者;反之,政府补贴农民。
对影响目标价格的原因,陈锡文表示,一是国内供求,二是国际市场价格。比如中国大豆超过80%需要进口,棉花的自产比例则比较大,这些原因都将影响目标价格。同时还需考虑运输成本及税费高低。
但是,陈锡文透露,目标价格补贴制度还处于政策设计阶段,要具体落实和执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意味着2004年以来实行11年的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将逐步 淡出。中国的农产品价格机制将更为市场化,政府对农产品市场的干预将趋于减少,政府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更多考虑市场供求关系。
对此,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农作物最低收购价制度的最大问题是扭曲市场价格,由此带来三大问题。
第一,粮食库存很多,进口粮食也很多,有些品种并非供给不够,而是因为国内收购使得国内粮食价格高于国际市场。
第二,目前加工流通企业失去公平竞争环境,有些政策收购主体,比如中储粮收储时会有补贴,没有参与政策收购的企业无法享受补贴待遇。
第三,国家财政负担连续增加 ,农民未必得来 了好处。
李国祥认为,目标价格补贴制度最大的困难在于如何补贴农民。“中国农民多、农业生产规模小,农民生产量和销售量是多少,不是很容易搞清楚”。
李国祥表示,中央筛选新疆的棉花和东北、内蒙古的大豆作为试点农作物,主要是因为这三大产区的生产量和销售量相对封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