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经贸信息网 时间:2011.06.29 [ 进入论坛 ]
应部分利害关系方的申请,商务部于6月27日在北京召开了干玉米酒糟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
会上,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申请方、国内进口商、国内下游用户等利害关系方代表环绕 国内产业是否受来 损害、倾销和损害的因果关系等问题分别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并提供了相应的材料。
2010年12月28日,根据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新天龙酒业有限公司代表国内干玉米酒糟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9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1年6月3日,商务部发布举行干玉米酒糟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的通晓 。在规定的时间内,共有国内外利害关系方及其代理人56个单位报名参加本次听证会。经审查,上述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的有关规定,有资格参加本次听证会。获准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名称和人数于2011年6月21日公开。
除本案利害关系方及其代理人外,国务院有关单位及涉案省市商务主管部门代表等也应邀参加了当天的听证会。商务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养猪网,商务部将在前期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次听证会上各利害关系方的陈述意见,依照中国相关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对本案作出公平 、公平的裁决。
相关信息
请您注意:
• 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治理 规定》;
• 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回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回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本网站转载于网络的资讯内容及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景。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晓 我们更正。若未声明,则视为默许。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网站所转载的资讯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