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连续出现,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助农增收发挥了主动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组织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领域窄等问题。对此,近日,民建湖南省委支招,唤 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现合作社成员之间“横向联合,抱团发展”。
“我们在湖南郴州市调研费解来 ,2012年,该市有30多个生猪养殖合作社及部分养殖场负责人联合成立了生猪养殖合作社联合社。联合社为成员提供生猪养殖生产资料的购买,生猪的销售、加工、运输以及与生猪养殖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提升了生猪养殖户市场地位。”民建湖南省委举例估量 ,开展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生猪价格,有利于提高合作社的市场话语权,降低经营风险,提升品牌效益。同时,也是破解单个合作社在市场开拓、资金借贷、技术推广等方面难题的有效途径。
为此,民建湖南省委建议打破省、市、县、乡的区域界线,加强省、市、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实现社和社的跨区域强强联合,抱团发展;各级政府应在政策、资金、信贷、税收上主动支持专业合作社联户串乡、跨县越市扩张联结,创造条件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有效整合人力和农业资源,扩张产业规模,畅通销售渠道,增强行业专业合作社的综合服务功能和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联合社应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并充分发挥“三会”的职能作用,建立重大决策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防止少数人大权独揽,增强内部治理 的晶莹 度。
针对目前合作社联合社法律地位不含糊的问题,民建湖南省委建议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中,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法人地位和注册方式,在财政支持、信贷支持、税收减免等方面做出法律规定,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展提供法律保证 。
(刘洋 陈娟 邱晓彦)
(来源:人民政协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