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昌武通讯员祁亮
本报讯 几名在郑州长期租住的窃贼,专门瞄准超市货架,甚至将超市里称量过的猪肉别在裤腰上带出来。经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公诉,昨日,金水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该团伙成员四个月至一年零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12月24日下午2时许,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刑侦九中队民警接群众举报,称几名妇女经常在超市里面盗窃商品,现在这几名妇女正在沙口路大孟寨村邻近。接来 报警后,民警迅速赶来 大孟寨村,将涉嫌盗窃的孙丽、孙梅、赵芳玲、孙桂兰、陈德虎挠 获。经讯问,五人供述了频繁盗窃的犯罪事实。
据法院查实,孙梅、孙丽、孙桂兰、赵芳玲、陈德虎等5人均系信阳市人,长期租住在郑州市金水区。孙梅、孙丽系姐妹俩,而负责运送赃物的陈德虎则是孙丽的丈夫。去年6月20日11时40分许,孙梅等人潜入郑州市金水区同乐路的一家超市内,大肆盗窃奶粉。得手后,该团伙又进入健康路上的思达超市盗窃奶粉。
据孙梅供述,大多数情景下,孙桂兰抱着孩子,用小孩挡着把成桶的奶粉带出超市,而她和孙丽则穿着宽松的大衣把奶粉带出超市。该团伙备有蓝色的牛仔布口袋,得手后即由陈德虎背走。孙梅说,她和孙丽去年12月22日在农业路一个超市里面偷过肉,养猪网,两人都在柜台上称了30元钱的肉,然后把上面的标签去掉后别在腰里带出超市。奶粉、口香糖等赃物得手后,该团伙则直接背至黄河食品城卖掉。
线索提供翟二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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