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吉林5月16日电(记者 秦洪祥 通讯员 吕翠玲 李玉玉)5月13日,随着犯罪嫌疑人董某的回案,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从去年至今,在查办“销售病死猪肉案”专项行动中已有14人因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被作出有罪判决。
2012年初,该院相关部门相继接来 群众举报,长春个别地方黑窝点经常 购进、加工、销售病死猪肉,严重影响市民生活。这些线索引起了该院的器重,不久该院与公安机关联手开展了打击“销售病死猪肉案件”的专项行动。
经查,犯罪嫌疑人曲某、李某等5人自2012年初开始,分别在长春市周边农村、养殖场等处以每公斤0.5元左右的价格收购病死猪,或者将垃圾场、路边捡拾的死猪,以每公斤0.7元至1.0元价格卖给邹某,每次获利400元至500元左右。邹某雇用侯某、孙某将病死猪分解、加工成精肉、棒骨、排骨,其中一部分卖给董某、程某(在逃)等三人,由三人将精肉绞碎,涂抹上牛油或者羊油,制成牛肉卷或者羊肉卷出售。另一伙犯罪嫌疑人任某从曲某处收购病死猪肉,雇用工人刘某分解加工,批发给孙某。负责庆丰大厦肉品监管的侯某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监管失职也受来 法律应有的制裁。
以上两起案件的成功侦破,有力地震慑了危害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分子,不仅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提供了依据和监管重点,同时也为从源头上打击危害食品领域安全犯罪扫清了障碍,切实把服务民生工作落来 了实处。
与此同时,该院办案人员还积极走进街道社区、集市,开设“法律大讲堂”,向群众讲解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法律政策规定,建立了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绿色通道”,鼓励 群众积极 提供案件线索;归访发案单位,与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单位进行座谈,积极与农业、药监、质检、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联系沟通,建立了横向联系配合机制,主动和谐 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等。这些措施,均得来 了当地干部群众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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