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深圳市违法养殖整治工作现场会在光明新区举行。深圳拟在全市范畴内推广光明新区的相关做法和体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表示,今天的深圳不适合养猪,合法的养猪户也要通过产业转移移 离深圳。(12月21日《深圳特区报》)
产业转移这个词,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喊得震天响的当下无疑炙手可热。然而笔者想说的是,深圳莫以产业转移名义驱逐合法养猪户。
产业转移和养猪,要说有关系就有关系,养猪也是一项产业;要说没关系也没关系,难道产业转移就必须不养猪?吕副市长提出“深圳不适合养猪”这个观点,主要针对的违法养殖户猖獗,但不能因为违法养殖户猖獗,就把合法养猪户也一棍子打死。
支撑吕副市长这个观点的理由,按照其说明主要有四个——深圳土地承载力难以为继,养猪网,城市开放度、排污总量和汽车保有量等已让深圳不堪重负。这些理由固然存在,但是,哪个城市又不存在这种情景呢?如果有这些情景存在就驱逐合法养猪户,那么,养猪户可能应该被开除地球球籍,只能来 其他星球上去养猪了!
具体说来 深圳。假如合法养猪户都通过产业转移移 离深圳,试问:深圳人还食 猪肉吗?尽管此前深圳人食 猪肉无法自给自足,但毕竟还有猪肉食 ;如果养猪户都移 离深圳了,深圳人食 猪肉全部靠“区域合作”,能够保证深圳人天天食 上猪肉吗?深圳人会不会食 “天价猪肉”?是否心甜情愿 食 “天价猪肉”?
违法养殖事关市容环境、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整治违法养殖确实很有必要。但是,整治违法养殖是不是必须移 离合法养猪户,这个问题值得商榷,渴望 吕副市长不要脑袋一拍就作出决策——今天的深圳不适合养猪,因为我们食 了无数拍脑袋决策的亏,再不能重蹈覆辙了!(长江网 毛开云)
编辑:宗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