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44岁的霍某从安徽来沪打工十多年,靠批发农副产品为生。去年7月29日凌晨,养猪网,霍某骑助动车来来 镇宁路某市场,先后在两个猪肉摊位的冷柜内窃得2675元的新鲜猪肉三爿。因助动车无法装载三爿猪肉,霍某拦下一辆出租车将其中两爿猪肉运至暂住地邻近,由同居女友高某接货。当天早上,霍某和高某将猪肉拆成小排骨、肋排、精肉等,以低于市价出售。
警方5天内将霍某和高某挠 捕回案。近日,静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霍某拘役4个月,以表白、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高某拘役4个月,两人各处罚金1000元。(通讯员 李鸿光 记者 钱朱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