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7日讯 自我省实施药品集中摘 购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近3年来,药品集中摘 购已基本过渡来 招标摘 购,招标摘 购范畴和金额逐步增大,招标代理成本有所降低。省物价局近日发文宣布取消药品集中摘 购费,同时降低的药品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执行。
据悉,文件中除规定药品招标文件费由160元/份降为140元/份以外,药品招标代理服务费率也由现行的0.1%至0.6%统一向下调整15%(公开的服务费率为最高费率)。其中,中国养猪网,单个企业单个品种的中标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为0.51%;中标合同金额在100至500万元、500至1000万元、1000至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其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分别为0.34%、0.255%、0.17%、0.085%。按照物价部门规定,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适当降低以上费率,但不得突破。
据介绍,医疗机构托付 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单个中标企业同一品种(不分生产厂家、商品名、剂型、规格、包装)在一个摘 购期内所有招标医院的实际摘 购总金额向中标企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药品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运算 ,即各招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总和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例如:某企业同一品种的中标产品阿莫西林(包括所有剂型、规格、包装、厂家的合计)在一个摘 购期内所有招标医院的实际摘 购金额合计为2000万元,那么其招标代理收费额即为:100万元×0.51%=5100元;(500-100)万元×0.34%=13600元;(1000-500)万元×0.255%=12750元;(2000-1000)万元×0.17%=17000元;合计收费=5100+13600+12750+17000=48450元。
[稿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谭斯亮]
[编辑:张广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