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开封县的一家外资饲料公司被一养鸡个体户告上法庭,以饲料存在质量问题造成2000只鸡死亡为由索赔巨款。在饲料公司完全不晓 情的情景下,该公司的法律顾问与养鸡户达成了赔偿56万元的协议。一只普通肉鸡竟要赔偿280元钱?3月8日,记者在开封县检察院费解来 ,检察官在调查此案时发觉重重疑点。
案由养鸡户索赔
2004年7月,开封一养鸡个体户翟某突然将开封丰年饲料有限公司(下称丰年公司)诉至开封县人民法院,称其养殖的2000只肉鸡在食 了该公司生产的鸡饲料后死亡。翟某以饲料有质量问题为由,请求该公司赔偿经济缺失 76万元。
丰年公司对此颇感意外,因为其生产的饲料有严厉的质检程序,而且,销售给翟某的同批次饲料也销售给了其他养鸡个体户,没有涌现任何问题。丰年公司托付 其法律顾问张某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在之后的调查中,检察官费解来 现年30多岁的张某在开封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具备律师资格。
结果私签赔偿协议
在诉讼过程中,越发令人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原告翟某并未提供鸡死亡的因素和证据,但是身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张某在丰年公司不晓 情的情景下,与翟某达成协议:丰年公司赔偿翟某56万元。根据这一协议,开封县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调解书。当开封县人民法院将执行通晓 送给丰年公司时,该公司负责人称法律顾问张某根本未将这份巨额赔偿的民事调解书交给公司,公司对案件结果毫不晓 情。
质疑一只肉鸡要280元?
2004年10月,丰年公司向开封县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检察官第一 对赔偿协议产生质疑,生猪价格,按照2000只鸡赔偿56万元运算 ,每只鸡赔偿额高达280元,而翟某养的这种肉鸡市场价每公斤不过几元钱。这份赔偿协议明显有失公平,悖于常理。身为丰年公司法律顾问并受托付 代理此案的张某本应主动保护 公司的合法权利,但是,具有丰富法律晓 识的律师为何会签下这样一份严重损害代理方利益的巨额赔偿协议呢?
在调查中,检察官还发觉了另一疑点。此案原告翟某办起养鸡场不久就发生了鸡大量死亡的事情,打官司之后就退了所租房屋不再办养鸡场了。这是巧合吗?
检察官估量 认为律师张某和原告翟某有恶意串通、牟取企业钱财的嫌疑,并准备调查核实后向开封市司法局发出撤销张某律师资格的检察建议。但是,检察官却找不来 张某的行踪。
重审企业免受缺失
2005年11月,开封县检察院先后向开封县人民法院发出暂缓案件执行和撤销调解书重新审理案件两份检察建议。法院摘 纳建议,撤销了民事调解书,并决定重新开庭审理此案。然而,法院发出公告后,原本主动向丰年公司索赔的原告翟某却不再应诉。去年12月,法院缺席判决驳归原告翟某的诉讼要求。
目前,法院仍未收来 原告的上诉要求,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丰年公司避免了巨额的经济缺失 。然而,此案蹊跷的案情和当事人尤其的行为仍留下了一些问题等待破解。目前检察机关仍在觅 找张某的行踪。
□记者周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