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宝
当前位置: 猪猪侠快讯 > 生猪供求快讯 > 正文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

生猪价格汇总:浙江判决一起收购销售病死猪肉案件

来源: 互联网   2013-11-13 05:57:22   查看:  次

原标题:浙江判决一起收购销售病死猪肉案件

  新华网杭州11月7日电(记者韦慧、裘立华)6日,浙江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被告人汪某收购病死猪肉并销售给他人制售食品,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7万元。

  经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底,董某、陈某、姚某等人合伙在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三星村董某的家中设立非法屠宰场,生产加工病死猪肉后销售供人食用。2011年8月至11月,在明晓 董某等人生产加工病死猪肉供人食用的情景下,来自嘉兴的汪某仍非法收购病死猪销售给董某等人加工并从中牟利,销售病死猪总金额达134180元。

  而早在2010年1月12日,汪某就曾因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被嘉兴市工商行政治理 局南湖分局罚款5万元,养猪论坛 ,但仍不吸取教训。

  法院认为,汪某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收购病死猪并销售给他人加工后供食用,销售金额134180元,其行为已经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汪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汪某曾因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制品受过行政处罚,酌情从重处罚。法院为保护 食品安全,惩治犯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董某等人已在此案宣判前被判刑。

(来源:新华网)

【版权声明】

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详情广告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手机APP端

精华推荐

双胞胎养猪网共建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