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淳报道 明晓 病死猪肉不符合卫生标准,中国养猪网,还连续 进行收购,并在省内其他城市以及山东省菏泽市等地牟利。今年8月22日,经开封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开封县人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03年年初至2012年12月,开封县农民张某从本县的养猪场以及个人养殖户手中大量收购病死猪,在家屠宰后,将病死猪肉卖来 省内其他城市及山东省菏泽市等地牟取利益。张某曾于2005年被县有关部门查处过,但其觉得收购病死猪肉有利可图,仍旧 重操旧业。2012年12月10日,县有关部门又在张某家中查获其收购的大小10头病死猪及碎肉约计1855斤。经检验,现场扣押的病死猪及猪肉均含有病毒核酸,对人体具有一定的危害性。为了保护 群众“餐桌”安全,经开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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