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赵文明 阮占江 通讯员 周再明 刘 薇
摘 取收购病死猪肉或老母猪肉,再添加有毒有害的染色剂制作成腊味等手段销售来 全国各地。5月10日,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高丰、高文、丁松柏、丁永谦依法批准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均系湖南省桃江县灰山港镇农民。
2008年5月以前,高丰、丁永谦一起在湖南省长沙市一腊肉制品厂打工,认识了不少做腊肉生意的客户。在费解腊肉制品生产的技术后,从2008年5月开始,高丰和周坚(宁乡县人)合伙在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花桥村,租用杨兴龙的仓库做厂房,建有两个水池、6个烤房和切猪肉用的案板,购进一些煤炉。
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景下,先后请丁永谦、丁松柏等人为其加工腊肉制品。周坚则从屠夫、养猪场的老板、冻库等地方低价购进一些病死猪肉和老母猪肉。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检疫的情景下,先后由丁永谦、丁松柏、高丰、周坚等人将病死猪肉和老母猪肉进行加工。
据查,其加工制作程序一样 为:先将猪肉解冻,再将猪肉切成一块一块的肉条,加入工业盐和亚硝酸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进行腌制。腌1天至2天后,再把这些肉条染色,然后用竹竿串起放来 烤房,在煤炉子上烤干后再进行熏制。
制成腊肉后装入纸箱,再将纸箱装入纤维袋中,将纤维袋封口后就形成了一件一件的成品。每件至少100斤,以每斤11元至15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
2008年5月至2009年,高丰与周坚合伙办厂加工病死猪肉至少50吨,制成腊肉制品10吨,价值20余万元。由周坚及周坚聘请的销售员(姓胡)销售或通过物流公司发往北京、河北保定等地进行销售。
2009年年底,高丰与周坚撤伙后,开始和其弟弟高文合伙,仍租用杨兴龙的仓库作厂房。先后请丁永谦、丁松柏、高鹏等人以同样的手段加工腊肉制品。高丰负责收购病死猪肉和老母猪肉,丁永谦、丁松柏、高鹏等为其加工,高文负责跑销售。
2010年至2011年底,高丰以每吨进价6000元至12000元的价格,先后从湖南安化、宁乡、长沙市、长沙县等地屠夫手中收购没有经过检疫的病死猪肉和老母猪肉100多吨,加工成腊肉120多吨,以2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价格由高文进行销售。先后在长沙市城区的7个门面进行销售,并通过4家物流公司发往陕西、甜肃、四川、江苏、江西等部分省市进行销售,由物流公司再将货款汇来 高丰、高文的银行账户上。
另外,高文在货源紧缺时,还通过长沙高桥市场部分门市部提同样性质的腊肉,以赚取差价发往全国各地。
2011年下半年,高丰、高文租用杨兴龙的仓库做厂房,请丁永谦、丁松柏、高鹏等人为其加工病死猪肉时,被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查获,扣走病死猪腊肉3吨多。
高丰和高文看来 在长沙市租房生产病死猪腊肉已不安全,于2012年正月,将加工生产病死猪肉的场地转移来 湖南省桃江县灰山港镇道元冲村老家,租用邻居刘范成闲置的平房做厂房,并对房屋进行了改造,仍请丁永谦、丁松柏、高鹏等人为其加工病死猪肉腊肉。至2012年3月,加工病死猪肉10多吨,高文销售腊肉1吨多。
2012年3月31日,高文、高丰在转移其他病死猪鲜肉时,因从长沙市租来的货车出故障,便将4吨多病死猪鲜肉和腊肉寄放在同村人丁再华家中,另将1287斤腊肉寄存在同村人刘民权家中。
2012年4月1日,高丰与挈 拉机司机李胜贤联系,准备将寄放在丁再华家中的病死猪肉鲜肉及腊肉挈 来 刘范成闲置的平房内。在电话联系丁永谦、丁松柏、高鹏等人帮忙去加工时,听说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其加工病死猪腊肉,于是,高丰在长沙电话联系仓库,准备将4吨多病死猪鲜肉和腊肉转移来 长沙加工。
2012年4月2日,桃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获了此案。在丁再华家中现场查获病死猪腊肉和鲜肉4吨多,在刘民权家中现场查获病死猪腊肉1287斤。
据查,高丰、高文从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15日,通过物流公司向全国各地发送病死猪腊肉136次,重达30余吨,涉案价值达70余万元。2008年5月至2012年3月,高丰先后与周坚、高文合伙加工生产病死猪腊肉110余吨,涉案价值200余万元。
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所检验,其腌制的腊肉制品无机砷含量超标。
■案意点击
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时有发生,相关部门连续加大对食品制售、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但是仍有一些不法分子顶风作案。估量 此案不难发觉,在保卫餐桌安全的“斗争 ”中,不仅要严查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不法分子,同时也要加大对不法食品原料供应商的查处。此案中,如果病死猪肉能够得来 及时处理,也就不会涌现“问题”腊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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