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佛山市海航饲料有限公司70%陈洪耀30%
本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各位少数股东不对被资助对象进行同比例资助,但需承担反担保责任,在资助金额来 位后将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承诺控股子公司的资助金额如无法如期回还,各少数股东有义务按其持有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偿还资助金额。
公司将分别与各控股子公司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以借款的形式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资助,并跟踪监督财务资金的使用情景;再根据《财务资助协议》的内容与各少数股东签订反担保协议,确保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8个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饲料生产销售、饲料原料贸易、饲料机械制造销售、水产苗种培养销售,均在公司经营目标范畴内。对控股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是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并能够充分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扩展公司主营业务,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不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常态经营的情景下,为8个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资金占用费在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结算,定价公允。我们认为: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治理 办法》对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七、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景。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09-03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暂时股东大会的通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7月21日上午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0年8月23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暂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晓 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景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 年 8 月 23 日上午10点。
(三)公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730号天安科技创新大厦213公司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摘 取现场方式召开。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 2010 年 8 月 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托付 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托付 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治理 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上市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查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告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 2010 年 7 月 23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0 年 8 月 19 日和 2010 年 8 月 2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730号天安科技园创新大厦21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托付 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托付 人)出具的授权托付 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托付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托付 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托付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托付 书由托付 人(或托付 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托付 人(或托付 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分析为半个小时。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丽、黄志健、卢洁雯
联系电话:(020)39388960
联系传真:(020)39388958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730号天安科技园创新大厦21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1400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1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托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暂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托付 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表决事项同意驳斥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