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叶永春通讯员马俐
去年11月9日晚上9点多,横泾派出所接来 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屠宰死猪。民警立刻 赶往现场,将正在加工两头病死猪的老付挠 个正着,并当场查获死猪肉、死猪皮、死猪内脏1000余斤。
老付小学没毕业,1989年就开始做生猪屠宰生意,至今20多年。2011年8月,老付偶然 听一个同行说,收购死猪、卖死猪肉非常赚钱,他很心动,很快在村里租下一处房屋,去旧货市场买来一个大冰柜,再移 来屠宰工具,一个屠宰作坊就准备好了。随后老付为自己印了大量名片,明确写上“收购小猪、母猪、剔除 母猪”,来 村里收猪时,他总不忘发一发名片,替自己打响“晓 名度”、拓展“市场”。一段时日后,有些人家里有死猪、病猪或者老母猪的,都会给老付打电话,让他去收购。有一天,一名养猪场的张老板给老付打来电话,不用解释老付也晓 道,张老板这是让他去拉病死的猪,果然,老付一来 养猪场,就看来 一头扔在地上的上百斤的死猪。老付不问猪是怎么死的,也不问什么时候死的,开价80元就将猪带走了。没多久,一个自称小王的人也给老付打来电话,称家里有一头打架打死的猪。打死的猪?老付才不信,生猪价格,因为别人让他去收的猪,十有八九是生病死的,可对他而言,猪是怎么死的并不重要。一样 情景下,老付收购病死猪的价格是每斤0.8元来 0.9元,而健康活猪的市价是每斤8至9元。宰杀后,老付把猪肉以每斤3来 3.5元的价格出售,比收购价翻了好几倍。
开始卖死猪肉后,老付第一时间就想来 了朋友老李。“老李,要不要死猪肉?可以掺在鲜肉里一起卖。”“那拿来试试吧!”这一试,老李成了老主顾。从此,老付屠宰作坊里出来的“产品”,有了专门的收购者老李和小吴。在讯问中老付坦承,他晓 道这些死猪肉都是作为食品在市场上出售的,也晓 道死猪肉里有很多病毒、细菌,人食 了肯定 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但是为了赚钱,他没有想那么多。把病死猪卖给老付的小王也称,病死猪要么销毁,要么卖给专门收死猪的人,卖的时候也从不讨价还价,能卖多少都算赚了。
短短3个月,老付共收购13头猪,其中有3头死猪、2头老母猪和8头病猪,估算下来,从中获利5000多元。日前,该案在吴中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老付、张老板和小王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属共同犯罪。最终,老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张老板和小王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贩卖死猪肉的老李和小吴均另案处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编: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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