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牵头,8家相关部门及机构共同制定的《畜禽粪肥还田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7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畜禽粪肥还田中有害物质管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志着非商品化的畜禽粪肥安全利用从此“有标可依”。
新国标明年5月1日落地,粪肥还田统一强制标准
此次颁布的新国标,是在2025年8月颁布施行的《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的基础上,针对畜禽粪肥还田中有害物质进行管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新国标适用于所有经无害化腐熟后、就地换填的畜禽粪肥,包括了固态与液态粪肥。标准重点明确了畜禽粪肥的有害物质限量、采样与样品制备要求、试验方法等。
其中,最核心的是对粪肥中的总镉、总汞、总砷、总铅、总铬5项重金属作出限值规定,从而降低粪肥对于农产品质量、农作物生长和土壤生态环境的威胁风险。

其次,标准规定了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等卫生学要求:蛔虫卵死亡率≥95%,粪大肠菌群≤100个/g(mL),不得检出活钩虫卵、活蚊蝇幼虫等。

另外,标准还新增了土壤盐分监测,定期检测土壤水溶性盐含量,防止土壤盐渍化、板结。
同时,新国标还对固态粪肥、液态粪肥的年用量做了初步的年用量限定。

并将进一步建立相应的粪肥还田台账,记录粪肥用量、时间等关键信息,季节性施肥前进行一次抽样检测,固态粪肥将留存每一批次干样样品,液态粪肥暂不留样。
这一次的新规是国家强制标准,意味着一旦施行,所有在范围内的养殖户群体都必须遵守,且新国标明确规定,必须达到标准才可还田,一旦任何一项不达标,就禁止粪肥还田。这也给养殖主体未来环保政策层面再上了一道“紧箍咒”。
粪肥还田比例不足10%,有养殖场被罚49.5万元
目前,我国畜禽粪污年产生量超过30.5亿吨,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推动下,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成为主要方向。截至2024年,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经达到80.1%,按照规划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将达到85%。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商品化有机肥还田比例不足10%,绝大多数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直接以粪肥形式就地就近还田,长期缺乏针对性安全标准;更有一些养殖主体缺乏环保意识,抱有侥幸心理,不但跳过“粪肥还田”,更是将养殖粪污直接排入良田或者水源中,造成生态破坏。
但随着近年来环保政策逐渐收紧,这样的行为也受到了越来越严厉的处罚。去年,辽宁某养殖场就因将未经处理的粪污直接倾倒在农田里,收到一张49.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同年,全国多地密集出现类似处罚,例如盘锦某畜牧公司因露天堆放粪污被罚2.8万元,湖南某养殖合作社将未经处理的液态粪污私自排至外环境,被罚27万元等。
此次发布的强制性国标将在明年正式实施,将从源头建立粪肥还田准入门槛,彻底改变以往粗放式还田乱象,倒逼养殖场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规范养殖投入品使用,从源头减少污染物含量;同时,还能建立起更为科学、合理的种养循环模式,为养殖户-种植户间构建良好的生态循环。
新国标明年5月1日落地,粪肥还田统一强制标准
此次颁布的新国标,是在2025年8月颁布施行的《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的基础上,针对畜禽粪肥还田中有害物质进行管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新国标适用于所有经无害化腐熟后、就地换填的畜禽粪肥,包括了固态与液态粪肥。标准重点明确了畜禽粪肥的有害物质限量、采样与样品制备要求、试验方法等。
其中,最核心的是对粪肥中的总镉、总汞、总砷、总铅、总铬5项重金属作出限值规定,从而降低粪肥对于农产品质量、农作物生长和土壤生态环境的威胁风险。

其次,标准规定了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等卫生学要求:蛔虫卵死亡率≥95%,粪大肠菌群≤100个/g(mL),不得检出活钩虫卵、活蚊蝇幼虫等。

另外,标准还新增了土壤盐分监测,定期检测土壤水溶性盐含量,防止土壤盐渍化、板结。
同时,新国标还对固态粪肥、液态粪肥的年用量做了初步的年用量限定。

并将进一步建立相应的粪肥还田台账,记录粪肥用量、时间等关键信息,季节性施肥前进行一次抽样检测,固态粪肥将留存每一批次干样样品,液态粪肥暂不留样。
这一次的新规是国家强制标准,意味着一旦施行,所有在范围内的养殖户群体都必须遵守,且新国标明确规定,必须达到标准才可还田,一旦任何一项不达标,就禁止粪肥还田。这也给养殖主体未来环保政策层面再上了一道“紧箍咒”。
粪肥还田比例不足10%,有养殖场被罚49.5万元
目前,我国畜禽粪污年产生量超过30.5亿吨,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推动下,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成为主要方向。截至2024年,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经达到80.1%,按照规划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将达到85%。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商品化有机肥还田比例不足10%,绝大多数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直接以粪肥形式就地就近还田,长期缺乏针对性安全标准;更有一些养殖主体缺乏环保意识,抱有侥幸心理,不但跳过“粪肥还田”,更是将养殖粪污直接排入良田或者水源中,造成生态破坏。
但随着近年来环保政策逐渐收紧,这样的行为也受到了越来越严厉的处罚。去年,辽宁某养殖场就因将未经处理的粪污直接倾倒在农田里,收到一张49.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同年,全国多地密集出现类似处罚,例如盘锦某畜牧公司因露天堆放粪污被罚2.8万元,湖南某养殖合作社将未经处理的液态粪污私自排至外环境,被罚27万元等。
此次发布的强制性国标将在明年正式实施,将从源头建立粪肥还田准入门槛,彻底改变以往粗放式还田乱象,倒逼养殖场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规范养殖投入品使用,从源头减少污染物含量;同时,还能建立起更为科学、合理的种养循环模式,为养殖户-种植户间构建良好的生态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