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猪屠宰行为,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根据《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江西省农业农村办公厅关于印发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南昌市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集中整治时间:2024年1月至2026年1月
主要目标:通过为期2年的集中整治,促进全市生猪屠宰企业设施设备和条件明显改善,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提档加速,生猪屠宰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分段实施: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四阶段。2024年1月1日前已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生猪屠宰厂(场),均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范》要求;至2026年1月1日仍未达到《规范》要求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2024年1月1日起新建(含原址重建、迁址新建)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申请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应当满足《规范》对于厂房、设施设备、工艺、人员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投产后应当全面达到《规范》要求。
统筹推进: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规范》平稳有序推进。一是加强培训。了解、掌握《规范》的主要内容与标准要求。二是企业自查。按照《规范》要求屠宰企业进行全面自查、改进提升。三是强化监管。严格落实全程监管责任,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屠宰领域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