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抗菌药包括抗生素和人工合成抗菌药,它能够杀死细菌或阻止细菌生长,可用于预防和治疗细菌性感染。
用在动物身上的抗菌药就是“兽用抗菌药”,养殖场常使用的包括青霉素、头孢菌素等抗生素,以及氟喹诺酮类、磺胺类、喹恶林类合成抗菌药。
Q
2、畜禽养殖中为什么要用抗菌药?
A
养殖动物使用抗菌药主要目的是防治动物细菌性疾病,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最终目标是保障动物产品安全,维护人体的健康。
当养殖动物抵抗力下降时,致病微生物就会趁机作乱引发疫病。若不及时治疗,疫病容易在养殖动物中扩散,严重影响动物健康,导致产品质量下降,并降低产量。
及时、合理地使用兽用抗菌药,既可以保障动物健康,也可以保障产品质量,还可以避免经济损失。
Q
3、为什么有时候需要同时使用多种抗菌药?
A
有时动物感染了多种致病微生物,一种抗菌药无法起效,不得不使用多种药物。有时两种抗菌药可以“互相帮助”,用更少的量就能实现更好的抗菌效果,同时降低或避免副作用,最典型的例子是青霉素和链霉素联用。多种抗菌药的联合打击可以减少“漏网之鱼”,避免或延缓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当然,多数情况下只需用一种抗菌药,联合用药仅适用于少数情况,且一般二联(两种药物)即可,三联、四联并无必要,应严格限制两种同类别且抗菌谱相同的抗菌药同时使用。
Q
4、为何我国兽药使用总量较大?
A
兽药的总使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养殖规模,因此我国的兽药总使用量必然比许多国家要高。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肉蛋奶的消费量巨大,因此动物养殖规模也十分庞大。
2020年我国肉类总产量7639万吨,蛋类总产量3468万吨,牛奶总产3440万吨。
Q
5、我国停止使用促生长作用抗菌药的要求?
A
抗菌药物对养殖动物的生长有一定促进作用,曾在全球范围广泛应用。近年来,出于抗生素残留、耐药性及环境考虑,欧美等发达国家(地区)逐步停止或限制这类产品应用。
为维护我国动物源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2019年7月农业农村部发布194号公告,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所有具有促生长作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中兽药除外)产品的生产,并在2020年底前停止使用。
Q
6、什么是兽药残留?
A
动物养殖过程中使用兽药后,大部分兽药或其代谢物可蓄积、留存在肉内脏、奶、蛋等畜禽产品中,这些残存在食品中的兽药就是兽药残留。
Q
7、兽药在动物中的残留和消除过程是怎样的?
A
兽药在动物体内会经过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吸收”、“分布”是药物进入动物体内发挥作用并残留的过程,“代谢”、“排泄”是药物从动物体内清除的过程。
在规范使用的情况下,绝大部分药物被代谢和排泄掉,在动物体内的残留水平很低。
Q
8、什么是休药期?
A
“休药期”是指从动物停止用药到允许上市销售的间隔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动物体内的药物残留被逐步代谢和排出体外,其残留水平下降到限量值以下,肉、蛋、奶等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性是有保障的。不同药物在动物体内代谢的规律不同,因此兽药国家标准规定的不同药物的休药期也是不同的。
Q
9、抗菌药残留是否会危害人体健康?
A
任何物质都需要达到一定的量才会导致健康危害。通常情况下,食品中药物残留的量很低,一般不足以产生健康危害。但如果兽用抗菌药残留达到较高水平且长期摄入,可对人体带来过敏反应、慢性毒性、破坏胃肠道菌群平衡等损害,对健康构成一定影响。
Q
10、什么是最高残留限量?
A
最高残留限量(MaximumResidue Limits,MRLs)指动物性食品中规定的药物残留最高浓度,它是基于一套严格且复杂的科学评估程序得出的。
由于在进行限量标准评估时留下了很大的安全系数,因此按照正常的饮食结构,只要残留不超标,日常食用都不会对人的健康造成危害。
Q
11、我国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A
2019年,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涉及兽药品种267种(类),包括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的104种;不需要制定最高残留限量的154种;允许做治疗使用,但不得检出兽药残留的9种。现行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与国际限量标准基本相同。
Q
12、国际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情况?
A
目前国际食品法典(CAC)制定了72种兽药残留限量,各国结合本国实际,也分别制定了标准,如美国已制定97种兽药的残留限量,欧盟有138种。
根据食品安全管控需要,国内外均不断有新的残留限量标准问世。
Q
13、我国兽药残留的状况如何?
A
近年来,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深入,处罚力度加大,兽药滥用的情况得到一定的遏制,兽药残留的整体状况较好。
据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全国兽药残留监测结果数据显示,近年畜禽等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