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
目前养殖场常用的兽药主要包括:抗微生物药、抗寄生虫药、中枢神经系统药、抗炎药、生殖系统药、解毒药和其他类药物。具体的兽药名称和基本常见用法如下:
1
抗微生物药
1、抗生素类
青霉素钠,肌注:5万~10万单位/千克体重。与四环素等酸性药物及磺胺类药有配伍禁忌。
氨苄西林,拌料:0.02%~0.05% ;肌注:25~40毫克/千克体重。
阿莫西林,又名:羟氨苄青霉素抗菌药物。饮水或拌料:0.02%~0.05%
头孢噻呋,抗菌药物,肌注:0.1毫克/只,用于1日龄雏鸡。
红霉素,抗菌药物,饮水:0.005%~0.02%;拌料:0.01~0.03%不能与莫能菌素、盐霉素等抗球虫药合用。6.泰乐菌素,饮水:0.005%~0.01%;拌料:0.01%~0.02%,肌注:30毫克 /千克体重,不能与聚醚类抗生素合用。注射用药反应大,注射部位坏死,精神沉郁及采食量下降1~2 天。
替米考星,抗菌药物,饮水:0.01%~0.02%,蛋鸡禁用。
四环素,抗菌药物,饮水:0.02%~0.05%,拌料:0.05%~0.1% 同土霉素。
强力霉素,抗菌药物 饮水:0.01%~0.05%, 拌料:0.02%~0.08% 同土霉素。
土霉素,饮水:0.02%~0.05%,拌料:0.1%~0.2% 与丁胺卡那霉素、氨茶碱、青霉素g、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新生霉素、红霉素、磺胺嘧啶钠、碳酸氢钠等药物有配伍禁忌。剂量过大对孵化率有不良影响。
大观霉素,抗菌药物,肌注:7.5~10毫克/千克体重
庆大霉素,抗菌药物,饮水:0.01%~0.02%,肌注:5~10 毫克/千克体重,与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类、红霉素、磺胺嘧啶钠、碳酸氢钠、维生素c 等药物有配伍禁忌。注射剂量过大,可引起毒性反应,表现水泻、消瘦等。
卡那霉素,抗菌药物,饮水:0.01%~0.02%,肌注:5~10 毫克/千克体重,尽量不与其他药物配伍使用。与氨苄青霉素、头孢曲松钠、磺胺嘧啶钠、氨茶碱、碳酸氢钠、维生素c等有配伍禁忌。注射剂量过大,可引起毒性反应,表现为水泻、消瘦等。
甲砜霉素,又名:甲砜氯霉素、硫霉素。抗菌药物,或拌料:0.02%~0.03%,肌注:20~30 毫克/千克体重,与庆大霉素、新生霉素、土霉素、四环素、红霉素、林可霉素、泰乐菌素、螺旋霉素等有配伍禁忌。
氟苯尼考(florfenicol),又名:氟甲砜霉素,抗菌药物,肌注:20~30毫克/千克体重。
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
目前养殖场常用的兽药主要包括:抗微生物药、抗寄生虫药、中枢神经系统药、抗炎药、生殖系统药、解毒药和其他类药物。具体的兽药名称和基本常见用法如下:
1
抗微生物药
1、抗生素类
青霉素钠,肌注:5万~10万单位/千克体重。与四环素等酸性药物及磺胺类药有配伍禁忌。
氨苄西林,拌料:0.02%~0.05% ;肌注:25~40毫克/千克体重。
阿莫西林,又名:羟氨苄青霉素抗菌药物。饮水或拌料:0.02%~0.05%
头孢噻呋,抗菌药物,肌注:0.1毫克/只,用于1日龄雏鸡。
红霉素,抗菌药物,饮水:0.005%~0.02%;拌料:0.01~0.03%不能与莫能菌素、盐霉素等抗球虫药合用。6.泰乐菌素,饮水:0.005%~0.01%;拌料:0.01%~0.02%,肌注:30毫克 /千克体重,不能与聚醚类抗生素合用。注射用药反应大,注射部位坏死,精神沉郁及采食量下降1~2 天。
替米考星,抗菌药物,饮水:0.01%~0.02%,蛋鸡禁用。
四环素,抗菌药物,饮水:0.02%~0.05%,拌料:0.05%~0.1% 同土霉素。
强力霉素,抗菌药物 饮水:0.01%~0.05%, 拌料:0.02%~0.08% 同土霉素。
土霉素,饮水:0.02%~0.05%,拌料:0.1%~0.2% 与丁胺卡那霉素、氨茶碱、青霉素g、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新生霉素、红霉素、磺胺嘧啶钠、碳酸氢钠等药物有配伍禁忌。剂量过大对孵化率有不良影响。
大观霉素,抗菌药物,肌注:7.5~10毫克/千克体重
庆大霉素,抗菌药物,饮水:0.01%~0.02%,肌注:5~10 毫克/千克体重,与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类、红霉素、磺胺嘧啶钠、碳酸氢钠、维生素c 等药物有配伍禁忌。注射剂量过大,可引起毒性反应,表现水泻、消瘦等。
卡那霉素,抗菌药物,饮水:0.01%~0.02%,肌注:5~10 毫克/千克体重,尽量不与其他药物配伍使用。与氨苄青霉素、头孢曲松钠、磺胺嘧啶钠、氨茶碱、碳酸氢钠、维生素c等有配伍禁忌。注射剂量过大,可引起毒性反应,表现为水泻、消瘦等。
甲砜霉素,又名:甲砜氯霉素、硫霉素。抗菌药物,或拌料:0.02%~0.03%,肌注:20~30 毫克/千克体重,与庆大霉素、新生霉素、土霉素、四环素、红霉素、林可霉素、泰乐菌素、螺旋霉素等有配伍禁忌。
氟苯尼考(florfenicol),又名:氟甲砜霉素,抗菌药物,肌注:20~30毫克/千克体重。
2、合成抗药类
恩诺沙星,抗菌药物,饮水:0.005%~0.01%,拌料:0.015%~0.02%,肌注:5~10毫克/ 千克体重 同氧氟沙星。
环丙沙星,抗菌药物,饮水:0.01%~0.02%,拌料:0.02%~0.04%,肌注:10~15 毫克/千克体重,同氧氟沙星。
达氟沙星,抗菌药物,饮水:0.005%~0.01%,拌料:0.015%~0.02%,肌注:5~10毫克/千克体重 同氧氟沙星。
磺胺嘧啶,抗菌药物、抗球虫药,抗卡氏白细胞虫药,饮水:0.1%~0.2%,拌料:0.2%,肌注:40 毫克 /千克体重 不能与拉沙菌素、莫能菌素、盐霉素配伍。产蛋鸡慎用。本品最好与碳酸氢钠同时使用。
痢菌净,又名:乙酰甲喹,抗菌药物,拌料:1g:10-15kg料,毒性大,务必拌匀。连用不能超过3天。
2
抗寄生虫药
阿维菌素,驱线虫、节肢动物药物,拌料:0.3毫克/千克体重,皮下注射:0.2毫克/千克体重。
甲硝唑,饮水:0.01%~0.05%,拌料:0.05% 剂量过大会引起神经症状。
盐霉素,抗球虫药物,拌料:0.006%~0.007% 火鸡、珍珠鸡、鹌鹑以及产蛋鸡禁用。本品能引起鸡的饮水量增加,造成垫料潮湿。
氨丙啉,抗球虫药物,饮水或拌料:0.0125%~0.025% 因能妨碍维生素b1吸收,因此使用时应注意维生素b1的补充。过量使用会引起轻度免疫抑制。肉鸡应在宰前10天停药。
二硝托胺,抗球虫药物,拌料:0.0125%~0.025% 0.0125%球痢灵与 0.005%洛克沙生联用有增效作用。
氯苯胍,抗球虫药物,拌料:0.003%~0.004% 可引起肉鸡肉品和蛋鸡的蛋有异味,所以产蛋鸡一般不宜使用,肉鸡应在宰前7天停药。
左旋咪唑,驱线虫药,口服:24 毫克/千克体重。
3
其他类别
1、中枢神经系统药
阿托品,肌注:0.1~0.2毫克/千克体重剂量过大会引起中毒。
2、抗炎药
地塞米松:抗炎,抗毒,配合青霉素和安痛定使用,但会导致母猪流产和泌乳减少
3、生殖系统药
三合激素:用于母猪催情;
黄体酮:用于母猪的保胎,安胎;
丙酸睾酮:该类激素对僵猪的康复也有一定的作用;
缩宫素注射液:主要用于母猪助产、催产。
4、解毒药
碳酸氢钠(sodium bicarbonte),磺胺药中毒解救药及减轻酸中毒,饮水:0.1%,拌料:0.1%~0.2% 炎热天气慎用,因会加重呼吸性碱中毒。剂量大时会引起肾肿大。
5、其他
呋塞米注射液:对水肿病的治疗配合用药,每 1kg 体重,0.05~0.1mL
大黄,硫酸钠,硫酸镁:均为泻药
(本文仅供参考,具体用药请在执业兽医师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