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畜禽疾病的治疗过程中,为了获得更好的疗效或便于使用药物,常将数种药物配合在一个处方中,这就要求兽医临床工作者了解各种药物的配伍禁忌。配伍禁忌就是某些药物在一起发生的不良反应,如药效降低甚至失效或变成有毒物质。研究药物配伍使用及产生配伍变化的原因、原理与防止和克服配伍禁忌的方法,以其达到提高药剂生产质量与临床疗效的目的,是药剂技术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生产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兽药配伍禁忌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即物理禁忌、化学禁忌和药理禁忌。
一、物理禁忌
物理性配伍禁忌是某些药物配合在一起会发生物理变化,即改变了原先药物的溶解度、外观形状等物理性状,给药物的应用造成了困难。物理性配伍禁忌常见的外观有四种:即分离、沉淀、潮解、液化。
1、分离:常见于水溶剂与油容剂二种液体物质配合时出现,是由于二种溶剂比重不同而出现配伍时分层的现象,因此在临床配伍用药时,应该注意药物的溶解特点,避免水溶剂与油剂的配伍。
2、沉淀:常见于溶剂的改变与溶质的增多,如樟脑酒精溶液和水混合,由于溶剂的改变,而使樟脑析出发生沉淀;又如许多物质在超饱和状态下,溶质析出产生沉淀,这种现象既影响药物的剂量又影响药物的应用。
3、潮解:含结晶水的药物,在相互配跟由于条件的改变使其中的结晶水被析出,而使固体药物变成半固体或成糊状,如碳酸钠与醋酸铅共同研磨,即发生此种变化。
4、液化:2种固体物质混合时,由于熔点的降低而使固体药物变成液体状态,如将水含氯醛(溶点57℃)与樟脑(熔点171~176℃)等份共研时,形成了熔点低的热合物(熔点为-60℃),即产生此种现象。
二、化学禁忌
化学性配伍禁忌即某些药物配合在一起会发生化学反应,不但改变了药物的性状,更重要的是使药物减效、失效或毒性增强,甚至引起燃烧或爆炸等,化学性配伍禁忌常见的外观现象有变色、生气、沉淀、水解、燃烧或爆炸等。
1、变色:主要由于药物间发生化学变化或受光、空气影响而引起,变色可影响药效,甚至完全失效,易引起变色的药物有碱类、亚硝酸盐类和高铁盐类,如碱类药物可使芦荟产生绿色或红色荧光,可使大黄变成深红色,碘及其制剂与鞣酸配合会发生脱色,与淀粉类药物配合则呈蓝色;高铁盐可使鞣酸变成蓝色。
2、生气:指在配制过程中或配制后放出气体,产生的气体可冲开瓶塞使药物喷出,药效会发生改变,甚至发生容器爆炸等,如碳酸氢钠与稀盐酸配伍,就会发生中和反应产生二氧化碳气体。
3、沉淀:由二种或二种以上药物溶液配伍时,产生一种或多种不溶性溶质,如氯化钙与碳酸氢钠溶液配伍,则形成难溶性碳酸钙而出现沉淀;弱酸强碱与水杨酸钠溶液、磺胺嘧啶钠溶液等与盐酸配伍,则生成难溶于水的水杨酸和磺胺嘧啶而产生沉淀;如生物碱类的水溶液遇碱性药物、鞣酸类、重金属、磺化物与溴化物,也产生沉淀等。
4、水解:某些药物在水溶液中容易发生水解而失效,如青霉毒在水中易水解为青霉二酸,其作用丧失。
5、燃烧或爆炸:多由强氧化剂与强还原剂配伍所引起,如高锰酸钾与甘油、粮与氧化剂、甘油和硝酸混合或一起研磨时,均易发生不同的燃烧或爆炸,常用的强氧化剂有高锰酸钾、过氧化氢、漂白粉、氯化钾、浓硫酸、浓硝酸等;常用的还原剂有各种有机物、活性炭、硫化物、碘化物、磷、甘油、蔗糖等。
三、药理禁忌
药理性配伍禁忌即而种或二种以上药物互相配伍后,由于药理作用相反,使药效降低、甚至抵消的现象,属于本类配伍禁忌的药物很多,如中枢神经兴奋药与中枢神经抑制药、氧化剂与还原剂、泻药与止泻药、胆碱药与抗胆碱药等。因此,只有正确掌握药物的药理作用,才能在临床用药时避免配伍禁忌的发生;另外,必须了解本类药配伍禁忌也是根据临床用药的情况出现的,有时会出现转化,它们在发挥其防治作用时是配伍禁忌,而当某一药物中毒时应用药理作用相反的药物进行解救,即不属于配伍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