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宝
当前位置: 养猪资讯 > 国际新闻 > 正文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

欧盟猪肉反倾销调查延期至年底,西班牙求和解,中西协议背后猪市局势咋变?

来源: 中国猪业   2025-06-12 09:36:23   查看:  次

  2025年6月10日,商务部发布公告(2025年第29号),宣布将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16日。



  调查背景

  2023年以来,欧盟持续对中国进口产品展开审查,包括电动汽车、镀锡钢等,相关举措推升了此类产品的关税。在此背景下,中国部分产业开始关注欧盟农产品在华销售的公平性问题。2024年6月,中国畜牧业协会代表国内猪肉及猪副产品产业,向商务部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请,指控欧盟相关产品存在低价倾销行为,对国内产业造成冲击。

  事实上,欧盟长期是中国猪肉及猪副产品的主要供应方。2023年,中国进口的155万吨猪肉中,超一半来自欧盟,其中西班牙、荷兰、丹麦等国出口量位居前列。西班牙猪业联盟数据显示,2023年西班牙向中国出口了超56万吨猪肉相关产品,价值12亿欧元,占中国猪肉进口总量的21%。而欧盟输华猪肉中,猪耳、猪鼻、猪脚和内脏等副产品占比较大,这些产品在欧洲消费市场需求较低,主要依赖对华出口创造价值。

  事件回顾

  1立案启动:商务部正式开启调查程序


  2024年6月17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2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公告明确,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调查通常应在2025年6月17日前结束,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

  调查范围涵盖鲜、冷、冻猪肉,猪内脏及副产品等,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多个税号。商务部指出,此举是对国内产业申请的回应,旨在维护正常市场竞争秩序和国内产业合法权益。

  2抽样调查:聚焦主要出口企业与产品

  2024年7月18日,商务部发布《关于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案抽样方案及初步抽样结果的通知》,决定采用抽样方法进行调查。根据方案,倾销调查按出口数量排序,选取丹麦CrownA/S、VIONBoxtelB.V.、LITERAMEATS.L.U.三家公司作为抽样对象,重点调查猪肉及猪脚、猪耳、内脏等副产品。

  损害调查则选取2023年全国生猪屠宰量前20家企业,及西部和东北地区不同省份屠宰量最大的各2家企业,共24家企业,其2023年屠宰量合计约4478万头,占全国生猪出栏量的6.16%。

  3各方反应:从贸易担忧到谈判诉求

  (一)欧盟与西班牙的应对

  反倾销调查立案后,欧盟最大的对华猪肉出口国西班牙表现出积极谈判的意愿。法国农民联盟主席ArnaudRousseau则表示,若中国对欧盟猪肉进口采取行动,将引发欧洲猪农的担忧。欧盟农业专员JanuszWojciechowski也希望尽可能避免农业为其他部门的问题付出代价。

  (二)中方立场:至少欧方有“三个没有”做到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回应调查相关问题时表示,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和中国反倾销条例,经初步调查确定倾销成立且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调查结束后符合规定的可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曾指出,欧方在处理中欧贸易摩擦时存在“三个没有”:一是领导人共识没有得到落实,二是世贸组织规则没有得到遵守,三是企业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护。欧方的做法是典型的保护主义,中方维护自身正当合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

  4转折与延期:贸易协议与调查期限调整

  (一)中西农业合作协议签署

  2025年4月11日,在中美贸易战不断升级之际,中国与西班牙签署了两项涉及猪肉和樱桃的农业贸易协议,扩大了西班牙猪肉在中国的市场准入。双方共同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关于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行动计划(2025-2028年)》显示,双方同意进一步扩大农产品贸易往来,有意签署西班牙鲜食樱桃和猪肉输华议定书,并承诺启动促进多种农产品输华协议的谈判。

  西班牙肉类工业协会对此表示欢迎,认为这为猪肉产品的供应开辟了新的选择。分析人士认为,该协议的签署是中方可能放宽对欧盟猪肉反倾销调查的一个信号。咨询公司TriviumChina的农业分析师佩伊表示,这表明中国的监管机构可能会推迟或放松对猪肉的调查,是中国寻求稳定和改善与包括欧盟在内的多个重要贸易伙伴贸易关系的举措之一。

  (二)调查期限延长至2025年底

  2025年6月10日,商务部发布公告(2025年第29号),宣布将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16日。此次延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因案件情况复杂,需更多时间完成调查程序。
(来源:商务部、第一财经、贸易救济调查局、观察者网)

【版权声明】

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详情广告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手机APP端

精华推荐

双胞胎养猪网共建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