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生猪养殖业以生产效率高、现代化水平高和猪肉品质高而闻名。在环保高压和土地资源紧缺的约束下,法国生猪业经历了从小规模分散生产到大规模养殖,再到适度规模养殖的发展路径。中国与法国相似,当前同样面临着环境约束趋紧、养殖密度高和非洲猪瘟等疫病威胁。因此,法国生猪业规模化路径对中国生猪业规模化和高质量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法国生猪生产经历由小规模为主逐渐向大规模再向适度规模转变。1976年,法国第一部环保法律《自然保护法令》颁布,环保监管趋严,生猪业开始由小规模分散生产向规模化转变,主要经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0—1997年):小规模养殖场(户)持续退出。该阶段特征是散养户及小规模养殖场持续退出,中型猪场数量及生猪出栏量快速增长,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在此期间,母猪年保有量小于100头的小规模养殖场(户)数量在法国生猪养殖总体中占比减少了30%,且其生猪年出栏量占出栏总量的比重由65%降至22%。
第二阶段(1998—2007年):生猪育种效率快速提升。该阶段特征为:法国环境约束持续趋严,立法要求每公顷耕地只允许消纳每年4至5头肥猪的粪污。1998—2007年,小型猪场数量减少14%,生猪业能繁母猪存栏量减少15.9%。然而,在此期间,法国生猪屠宰量从2722万头降至2573万头,降幅仅为-5.5%,猪肉产量仅减少-3.03%。育种效率提升及头均屠宰重量增加延缓了猪肉产量下降幅度。
第三阶段(2008年至今):生猪业迈向适度规模。该阶段特征是:法国生猪养殖行业基本停止增长,养殖主体寻求理性发展,单个猪场年能繁母猪保有量在150至200头适度规模上。法国2021年能繁母猪保有量、生猪出栏量分别为101.6万头、2216万头,与2008年相比减少15.3%和8.41%。
合作社制度兴起与完善、育种效率和生物安全防控水平不断提升是法国生猪业规模化的三大核心驱动因素。
合作社制度兴起与完善为规模化提供了支撑。20世纪60年代,法国政府采取多项措施支持生猪生产,合作社制度逐渐兴起。合作社是由养殖主体创建并由其管理的公司,不但免费为成员提供生猪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和稳定的饲料、兽药等原料价格,同时还以低息贷款形式提供新建猪场及扩产所需的资金。对养殖者来说,合作社有利于推动生猪业规范化和现代化,促进了生猪业垂直整合和规模经济;缓解了养殖场扩产中面临的资金不足、技术落后及管理低效等问题。
育种效率持续提升是规模化增长的源泉。法国非常重视种猪育种。法国生猪育种,首先从附加值最高的育种环节开始,建立在纯种选育基础上的金字塔育种模式,确保种猪繁育和优良基因延续;其次,采用联合育种,种猪群足够大。为加快基因改良,20世纪80年代初,法国将全国育种猪场测定数据中心化,保障了生猪生产性能、母系种猪选育和公猪资源共享;最后,核心育种场硬件设施先进科学,具有严格生物安全标准和无病原体感染的兽医监管制度,核心种猪群健康程度高。
生物安全防控水平不断提升是规模养殖的前提。较高生物安全防控水平降低了集中饲养引起的疫病风险。高密度养殖意味着高感染风险,加之法国在地理位置上邻接西班牙,感染非洲猪瘟风险高。法国生猪养殖业从育种环节到养殖过程,建设标准高,在疫病防控、现代化等方面全球领先。因此,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法国非洲猪瘟没有复发。
对于中国生猪业而言,可通过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提高育种效率、加强生物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和鼓励生猪生产组织化,推动生猪业规模化和高质量发展。
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种养结合是当前粪污末端处理的主要形式,然而受周边可用耕地数量不足的约束,生猪规模化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峻。因此,应当改变当前重视粪污处理过程,轻视源头治理的环保思路。在积极推进生猪业规模化和种养结合的同时,还应依据生猪养殖场(户)配套耕地的粪污承载能力,引导养殖场(户)有序扩张,鼓励单体养殖场(户)发展适度规模,从源头上提升粪污治理能力,降低环境污染问题。
提高生猪育种效率。加快完善我国生猪业育繁推体系,建立育种群、扩繁群和商品群层次清晰、功能明确的“金字塔”繁育体系。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加大对育种工作突出、种猪性能优秀育种企业的认证或认可。鼓励育种企业加强研发和技术投入,扭转“重生产、轻育种”的局面,形成企业自主研发和“产学研”合作并进的育种研发模式。基于现代分子育种技术,加强地方生猪品种遗传资源挖掘和利用,重视培育我国特色新品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加强生物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定期完善生猪业疫病防控法律、法规、条例,并将疫病报告及管理制度化、常规化;加强生物安全防控从业人员培养,鼓励更多相关专业年轻人到基层从事官方兽医工作;加快设立可检测、有技术、有人员的基层实验室,使得类似非洲猪瘟等疫病可以得到快速检测。建立外来突发动物疫病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形成政府管理、第三方监测、社会监督的生猪业疫病防控体系。从育种、饲料、养殖设备、猪场管理等全产业链视角提升生物安全防控保障力度。
鼓励“公司+家庭农场户”的生猪业组织化模式。“公司+家庭农场户”模式符合纵向产业链的组织特征,能够解决农户生猪生产面临的如何养、怎么卖以及资金从哪来等问题。首先,公司通过标准化养殖流程及技术指导,可以提高养殖场(户)生产效率;其次,双方签订代养合同后,公司提供给家庭农场(户)仔猪、饲料、疫苗等生产资料,解决了资金来源问题;最后,公司收购育肥生猪,承担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养殖场(户)获取代养费用,解决了育肥猪销售问题。(郭利京 王仟滢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