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柬埔寨动物卫生生产研究中心秘书长陈帕那表示,柬埔寨拉达那基里省一家生猪饲养场养殖了500头猪,其中400头生猪死亡,另100头被扑杀。

柬埔寨是继中国、蒙古及越南后,第4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亚洲国家,也是东南亚第2个发生疫情的国家。
继病例发生以后中国海关也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柬埔寨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等。
这是为了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海关总署今日发布了警示通报。
通报全文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柬埔寨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
二、加大对来自柬埔寨的寄递物和旅客携带物检疫查验力度。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进境船舶、航空器、公路车辆和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柬埔寨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且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柬埔寨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海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