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猪网
当前位置: 兽药 > 兽药资讯 > 动保企业 > 正文

一种从源头彻底解决组胺的全新产品 ——喜讯无组胺泰乐菌素

来源:雷拴印、马小龙 2024-09-19 14:17:04| 查看:

  摘要:

  欧洲药品管理局(EMA)严格要求厂商对发酵产品生产过程引入组胺的风险把控,多维医药集团根据法规要求,以保障产品质量为基本准则,动物及人类安全为最终目标,成功研制喜讯无组胺泰乐菌素并顺利上市达产。

  背景:

  多维医药集团的销售团队曾在多次拜访客户及实地考察养殖厂的过程中发现,欧洲有多例注射抗生素导致家畜的不良反应,主要的症状是过敏反应,其中客户反馈有至少9例死亡,经调查这些不良反应是组胺引起的,检测发现了组胺的残留,这些生产商在生产AP1(原料药)时用到了含有组胺的动物源产品做为发酵原辅料,有关调查显示,组胺含量偏高是由于一家鱼蛋白胨供应商存放鱼类的条件不适当,导致成品的原料药中含有组胺。

  查阅文献【1】可知,组胺是由细菌活动产生的,例如腐败和发酵,在动物源中自然含有高水平的氨基酸组氨酸。组胺的产生一般在鱼死亡后超过25"C的温度下,持续超过6小时或更长时间。并且在组氨酸脱羧酶的作用下,组氨酸会转化成组胺。通常组胺作为组氨酸发酵的副产品出现,组氨酸是构成蛋白质一种氨基酸,组胺可引起人的过敏反应,症状主要表现在脸红、头痛、呼吸问题如咳喘、鼻塞流涕,皮肤问题如疹子、皮炎、荨麻疹等,胃部不适如恶心、反酸、呕吐、腹痛、腹泻等,头晕、低血压及心律不齐等。食物链与人类健康息息相关,上述由组胺引起的人的未知过敏反应往往来自食物链上的某一处,组胺对动物的免疫系统、神经系统及心血管系统均有一定危害,长期以来,人们忽略了组胺给养殖业和人类健康带来的危害。

  论述:

  多维医药集团的业务人员在了解组胺残留对牲畜的严重危害后,查阅了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对组胺风险管控要求,API最终成品的组胺必须控制在低于16ppm的水平,即基本不可检测出。同时也了解到多家原料药生产企业还是使用传统的生产方式(添加动物源物质)进行生产,便决定与研发人员组织试验和研究攻关,研制出不使用任何动物来源材料的生产工艺,从源头彻底阻断组胺带来的危害。

  攻关:

  正如法规【2】【3】中所提到的“使用动物源的API生产商应该从原辅料进行控制、生产工艺去除组胺的能力等方面入手论证组胺及组氨酸的限度并控制其随之带来的风险”,于是多维医药集团在参照欧盟法规指导原则下,投入大量生产研发成本,调动研发团队参与研制无动物源生产工艺。以保障产品质量为基本准则,动物及人类安全为最终目标,多维医药集团长期致力于泰乐菌素系列产品的研发创新,经过研发团队二十余年的不懈努力与技术攻关,运用二联发酵工艺及3E提取技术,在菌种制备过程中优化菌种来源,产品功能升级。升级后的工艺无需添加动物源成份,彻底解决了组胺残留问题,产品质量得到保障,成功实现了生产工艺的颠覆性突破。该产品命名为喜讯无组胺泰乐菌素,从源头上解决了组胺的生成,形成了一套完整高效的无组胺生产工艺体系,为用户提供更可靠、更安全的用药选择。

  结论:

  食物链与人类健康息息相关,含有组胺的食品可引起过敏反应,严重者甚至会导致死亡。很多未知的过敏反应,儿童食品安全问题都应从源头上解决,喜讯无组胺泰乐菌素的成功研制,从源头阻断过敏源,为动物及人类安全提供保障。

  按照EMA要求的趋势来看,未来对原料药(API)产品中组胺及组氨酸的风险控制要求会更加严格,要求API生产商也可从来源上进行考虑,不使用或减少动物源用量,并继续优化生产工艺,把组胺的风险降到最低!多维医药集团顺应欧盟要求,不使用动物源的材料,诞生了喜讯无组胺泰乐菌素,这是多维医药集团对兽药品质追求的又一重要成果。这一创新将为广大养殖户和畜牧业、人类健康带来更安全的解决方案。安全的原料铸造安全的制剂,从而保障动物及人类的健康。

  2024年,喜讯无组胺泰乐菌素顺利达产并成功上市。新产品、新技术、新发明、新质量、新市场,实现了产品功能升级,这是里程碑式的颠覆性突破,标志着多维医药集团在兽药生产领域的又一次飞跃。

  参考文献

  [1]Public Hlealth Risks of Histamine and other Biogenic Amines from Fish and Fishery Products.

  JOINT FAO/WHO EXPERT MEETING,FAO Headquarters.Rome Italy.23-27 July,2012[Z].

  [2]Procedure under Article 5(3)of Regulation EC(No)726/2004.Procedure no:EMEA/H/A-5(3)/1468.April 10,2018[Z].

  [3]CVM Passes sment report regarding the request for an opinion under Article30(3)of Regulation(EC)No.726/2004.Procedure no:EMEA/V/A/128.November 08,2018[Z].

【版权声明】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